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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伦中心校打造高绩效考核分配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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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伦中心校打造高绩效考核分配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兴化市沈伦中心校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使学校的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兴化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指教职工档案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特殊教育津贴及特级教师津贴。基本工资扣除应缴各项保险、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由财政局按月打卡发放。

(1)岗位津贴:按月度考核得分乘以岗位系数确定月份发放额;
(2)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84元;
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市财政结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按月打卡发放。

(1)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200元定额标准,班额少于16人的定额标准减半。班主任津贴按月考核发放;
(2)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专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全校学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资金总量的5%。
a、教学实绩奖。以期末和学年统考成绩为依据,综合年级段、学生数、平均分、标准差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由学校绩效工资专项奖励考核小组确定实绩奖,教学实绩奖总金额每学年不低于15000元。
b、骨干教师奖。依据《兴化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考核。兴化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分别奖励100元、200元、300元,大市级加倍。
c、超工作量奖。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课务,任何人必须服从。中心校按校区计算其工作量。学校将超工作量奖分为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档次。超工作量奖的个人档次,将根据超工作量的多少,
综合工作实绩等因素由学校绩效工资专项奖励考核小组确定,总金额每学年不低于15000元。
d、管理岗位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取得效果,受到上级部门的褒奖,给予管理人员一定的管理奖,总金额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
e、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镇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市教育局的加倍,泰州市的再加倍,依此类推。(同项活动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
(2)教师论文发表,国家级核心期刊奖300元,省(部)级奖200元,大市级奖100元,县级奖50元。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教育教学论文,邮政代码的公开发行刊物和教育内部刊物上公开发表,以书、刊、报直接主管部门的行政级别来认定论文发表的级别。同一篇论文发表或获奖就高计算一次。用稿通知不作为奖励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