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激励理论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及相关检验
内容摘要:激励理论是经济学中重要的经济理论。本文结合激励理论的最新研究状况和相关的实证检验,集中分析激励理论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激励与风险的关系、业绩评价、激励合约,以期对我国的激励机制的改革和研究有所启示。
关键词:激励风险业绩评价激励合约
激励理论是经济学中重要的经济理论。由于分析方法的前沿性、逻辑推理的严密性和较强的现实解释力,以代理理论为基本分析方法的激励理论被广泛地运用于劳动经济学、人事经济学、组织理论和公司治理等领域。本文拟对激励理论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实证检验结果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激励机制的改革和研究有所启示。
一、激励与风险的关系
激励理论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要激励厌恶风险的代理人努力工作就要让他分担一定的风险。为更清楚地解释这一结论,可以分四种情况来分析分析的假设条件是:(1)代理人和委托人都是完美理性,追求效用最大化;(2)没有再协商或再谈判;(3)委托人是风险中性。
。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努力是完全信息,无论代理人对风险是何种态度,委托人都支付其固定工资(等于他的保留效用),由于监督完美,代理人不会偷懒。2、委托人对代理人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是风险中性,只有在租赁合约的情况下代理人才不会偷懒。这种情况是代理人支付给委托人固定费用并获得所有的剩余收入,同时承担所有风险。3、委托人对代理人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是无限风险厌恶。因为代理人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委托人要为其提供保险,所以委托人只能给代理人固定工资。由于没有激励,代理人总是偷懒。4、委托人对代理人存在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是一般风险厌恶。最好的结果是让代理人承担一定的风险,使其收入成为产出的增函数。假设激励合约是线性的: S= B+rY(e),S是合约,B是常数,Y是产出,e是努力, 0£r£ 1r被称为激励强度或激励对产出的敏感度。
。r越大,代理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越高,但由于Y受不确定环境的影响,代理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由于代理人厌恶风险,委托人要补偿代理人所承担的风险成本风险成本受三个因素的影响:r的大小、Y对外部不确定环境的敏感度以及代理人的风险厌恶程度。这三个因素增大,风险成本也增大。
,所以,委托人要在风险成本和对代理人的激励间做权衡(trade-off),以使由激励带来的产出大于补偿代理人的风险成本。
莫里斯(Mirrlees)参见《詹姆斯·莫里斯论文精选》,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文版。
在分析最优激励合约的条件时,提出了激励与风险相对应的关系。霍姆斯特姆(Holmatrom,1979)发展了莫里斯的分析方法,此后相关的研究很多。具体来说,可分成二类,一类是分析方法的完美,如:格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 and Hart,1983 )以及罗格森(Rogerson,1985) 证明当产出的分布函数满足单调似然率特征(MLR)和凸性(CDF)条件时,莫里斯和霍姆斯特姆所用的“一阶条件”方法求解委托代理问题才能有效。MLR 和CDF 被称为莫里斯-罗格森条件。但是,由于大多数的分布函数不具有CDF的性质,而且莫里斯-罗格森条件不能用于委托人可以观察多个变量的情况,朱忒(Jewitt,1988)又对使用一阶条件的假设作了改进。另一类研究是继续讨论风险与激励间的关系并给予实证检验。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雷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