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2022年云南省跳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

格式:doc   大小:52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2022年云南省跳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资料之王 2022/7/8 文件大小:5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2022年云南省跳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22年云南省跳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2年跳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范围为流通领域销售的跳绳。本细则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备用样品。
注:抽样人员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被抽查产品的规格尺寸、质量,材质成分。
抽样文书
抽样单按组织机构要求由抽样人员填写,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
抽样文书应当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认。抽样文书确需更正或者补充的,应当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更正或者补充处以签名、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
样品处置
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并由受检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当场封存样品,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受检单位代表(经手人)签名、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抽样日期及抽样编号。
检验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递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备用样品先行存放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处,应当予以封存,并加施封存标识。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妥善保管封存的样品,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
抽样注意事项
同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在六个月内对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进行两次以上监督抽查。被抽样企业在抽样时能够证明同一产品在六个月内经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抽样人员不得抽样:
(1)待销产品数量不符合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的;
(2)有充分证据表明拟抽样产品不用于销售,或者只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约定的;
(3)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试制”、“处理”、“样品”等字样的。
终止抽样的情形:
抽样人员发现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涉嫌存在无证无照等(含”三无”产品)无需检验即可判定违法的情形的,应当终止抽样,立即报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告涉嫌违法的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抽样人员应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被抽样产品的标识、库存数量、抽样过程等通过拍照和录像的方式留存证据。
购样
抽样人员应当购买检验样品。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检验结论为合格并且属于无偿提供的样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提出异议处理申请期限届满后及时退还。
6 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检验项目
产品名称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跳绳
规格尺寸
GB/T -2007
GB/T -2007
质量
GB/T -2007
GB/T -2007
结构
GB/T -2007
GB/T -2007
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