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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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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定.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规定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一、入库制度
1、各种捐赠及救灾物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整分开,分类存放。
六、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任何人严禁在库区吸烟,禁止将火种带入库区。严格操作规程,离人关闭门窗及电源,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七、负责建立库物资统一台账,及时准确做好年、季、月物资统计报表工作,年中、年末全面盘点清仓,保证账、卡、物相符。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仓库消防制度
一、实行防火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学****增强安全意识。
二、要经常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使全体职工知晓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并正确操作。
三、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四、进入库区隔离带即为禁火区,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火种带入库区。
五、每年进行十二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由民政局相关领导、储备库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有无违章情况等。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六、做好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巡查的内容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在岗情况等。
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库区安全守则“七禁止”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进入库区。
禁止在库区内吸烟。
禁止在库区使用明火,焚烧杂草杂物。
禁止非专业司机驾驶专用车辆。
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机器设备。
禁止使用没有安全装置或失灵的机器设备。
禁止野蛮装卸和冒险作业。
区救灾物资捐助工作中心接收捐赠程序
一、接收。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接收市民和其他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款物,做到交接清楚、妥善存放;热情接待捐赠群众,做到以诚对人,以礼待人。
二、登记。对每一次接收的款、物,细心登记,如实填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日期、物品名称、物品数量和资金数额,并出具收据交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的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
三、调剂。对使用价值不大或不太方便运输的物品,若捐赠单位(个人)同意变卖处理,则由捐赠单位(个人)签字后统一进行调剂,变卖的资金全部计入捐款收入,进入捐款专户管理。
四、包装。接收的物品要进行清理、消毒、分类包装,并严格防火、防腐、防水,务必妥善管理。
五、运送。接收的物资储存到一定数量时,拟出发送方案,报区民政局,实行统一调配,及时将物资运送到贫困地区或灾区。
六、公告。对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
区救灾物资
捐助工作中心捐赠款物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为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使救灾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收社会捐赠物品的程序和管理
1、接收。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接收居民和其他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款物,做到交接清楚、妥善存放;热情接待捐赠群众,以诚对人,以礼待人。
2、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