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有关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几点思考
有关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几点思考
摘要:食品是我们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没有食物我们就没有办法生存下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式各样的食物层出不穷,这直接导致了食品行业的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最普遍关心的一大主题。因此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世界各国被都当作一件战略性任务、基础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关键词: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比较松散弱势的法律法规群体,是由有关食品生产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系,称之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由于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上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需要我们的关注。
1)农产品、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较差
如今,一些农作物种残留了化肥和农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部分禽畜和水产品内含有抗生素和激素等其他物质。在养殖户弄虚作假制造产品期间,乱使用激素和其他药物都会使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重金属的污染也对人体是有害的。
2)食品原料劣质,添加有毒物质
现在食品的原材料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没有使用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都以盈利为目的,同时还会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些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的操作方法,会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3)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
食品加工制造过程和包装储运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发生微生物的大量繁殖,食品的原料和加工程度决定了它具备一定的微生物生长条件。目前,在气温高的夏季和秋季期间,特别容易发生因病原微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导致食物中毒的病原微生物主要包括: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4)新技术的食品存在危害。
随着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新技术的食品频繁出现。转基因的食品也早已出现在了人们的餐桌上,例如番茄、甜椒、大豆油等,如今虽然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身体有害,但转基因食品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这样可以看出,生物技术产品的出现、转基因的食品都会为人们带来安全性的问题。
所谓食品安全法律体制是有关食品安全和流通的安全质量标准、安全质量检测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性文件构成的有机体制。以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制系主要以《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监督程序》为首,对我国食品起到了监督作用。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国的食品安全性得到了很大的改进,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工作开始与世界接轨。但是,《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总含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则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这样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就会使许多有害物资蒙混过关,给为非作歹者留下作恶空间。有关调整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专门法律法规、食品标准以及与调整和规范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有机体,我们称之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的《食品卫生法》从试行到正式颁布已有10多年,有必要根据新出现的问题加以完善和强化,以有效制止和打击食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有损食品安全的行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