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件名称
龙湖集团信息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版号:2008年版
编制
丁元刚
审核
韦华宁
批准人
吴亚军
生效日期
2008年1月 1日
页数
共 2 页
1、目的
为实现全集团信息设备采购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保证整个集团信息网络使用的一致性、兼容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龙湖集团:指所有与龙湖相关的公司,包括集团公司、集团内各地区及各业务板块的所有公司(地产公司、项目公司、物业公司、商业公司)。
集团公司:指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因其控股关系将负有对龙湖集团下所有地区公司的整体管理职能。
地区公司:指龙湖集团在某个城市的地产公司、物管公司、商业公司、项目公司的总称。在集团内只会冠以城市名称,如“北京公司”、“重庆公司”、“成都公司”。
信息设备:本办法所指采购标的物分为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产品两大类:
硬件设备包括PC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交换设备和其他网络设备(如UPS、光纤收发器等)。
软件产品包括运行在硬件设备上的成品程序软件。委托软件开发商按集团各公司需求定义开发的软件不包括在此采购办法内。
企业网络:指连接龙湖集团内所有计算机的网络,包括主干网及本地网:
主干网指连接集团信息中心的到各地区公司的网络,包括集团网络中心局域网以及网络中心到各地区公司的远程网。
本地网指各地区公司的计算机网络,包括地区公司办公驻地的局域网以及连接各项目驻地到地区公司办公驻地的远程网。
3、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公司及各地区公司信息设备采购的管理,明确了集团信息中心及各地区公司的职责。
4、管理要求
硬件设备配置标准
硬件设备的配置标准根据公司信息化应用需要而确定,其中网络设备的规格及数量配置标准由集团信息中心根据网络规划方案确定。PC机、笔记本的规格配置标准由集团信息中心根据各岗位的应用情况确定,每季度进行更新,并发送到各地区公司行政部。
PC机数量配置标准按每位员工一台PC机进行配置(营销部售场置业顾问除外)。
笔记本数量配置标准,各部门、各工程项目部原则只配置一台用于部门内公用的笔记本电脑,因工作关系需要加配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本地区公司行政部审批,经理人每人配一台专用笔记本电脑用于办公,可不再配PC机。关于龙湖集团员工笔记本电脑的管理,详见《龙湖集团员工用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硬件设备集中采购
信息中心负责对全集团内(各地区公司的商运公司和物管公司除外)的各类硬件设备采购量和采购金额进行规划,对有规模采购效益的大宗设备进行集团集中采购。
现确定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服务器为2008年集中采购设备,其他为非集中采购设备。
信息中心在每年年底编制下年度全集团的IT预算,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信息中心根据对集团IT预算的分析,确定下年度集中采购设备需求计划,并根据硬件厂商的发展情况,在年底确定下年度的IT设备提供厂商,并与厂商签定下年度的战略采购框架协议,报集团总经理批准。
购买、验收及报销
各地区公司行政部在每月底确定下月集中采购设备的需求计划,上报集团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汇总各地区公司的需求计划,形成下月的采购计划,并与厂商确定下月的采购价格,向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