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 卫生行政(xíngzhèng)救济
卫生(wèishēng)行政救济的概念与特征
卫生行政救济(jiùjì)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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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
以卫生行政争议为根底(gēndǐ);
最终目的是保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的。
四、申请(shēnqǐng)卫生行政复议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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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行政复议的申请
1、申请条件
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的相对方;
有明确(míngquè)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卫生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 yì)的程序
第十页,共三十四页。
一般申请期限
A、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B、因不可抗力(bùkěkànglì)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3、申请形式
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二〕、复议申请的受理〔收到复议申请后5日内进展审查〕
必备条件
符合法定申请期限;
符合法定申请条件;
未曾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shēnqǐng)行政复议的期限
第十一页,共三十四页。
〔1〕审理方式
A、原如此上书面审理
B、特别情况下开庭审理
〔2〕审理期限(qīxiàn):
审理期限为60日
〔3〕复议不停止执行
〔4〕复议期间可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决定停止执行;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 yì)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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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议决定种类
维持具体卫生行政行为;
补正具体卫生行政行为;
限期履行;
撤销、变更具体卫生行政行为;
2、卫生行政复议效力
卫生行政复议一经送达,即发生(fāshēng)法律效力
3、卫生行政复议的执行
A、维持复议决定由原机关依法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变更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依法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卫生行政复议(xínɡ zhènɡ fù yì)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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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卫生行政(xíngzhèng)赔偿
一、概念和特征
1、定义:是指卫生(wèishēng)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2、特征:
实质是一种国家赔偿;
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为限;
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多数情况下以金钱给付为原如此;
责任主体是卫生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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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卫生行政赔偿(péicháng)的构成要件
1、卫生行政侵权行为
侵权者为行使国家卫生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
侵权行为是职务行为;
侵权行为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
2、损害事实
已经发生、确实存在的损害;
受损害的权益必为合法权益;
损害事实包括物质、人身、精神损害事实;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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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生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ɡuī zé)原如此
1、过错责任原如此
卫生行政主体(zhǔtǐ)和行政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因过错给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国家应赔偿。
2、危险责任原如此
卫生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侵犯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不管是否有过错,国家应赔偿。
3、违法责任原如此
卫生行政主体违法行为侵害相对方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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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行政赔偿(péicháng)范围
〔一〕、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1、违法拘留或限制公民(gōngmín)人身自由的措施
(1)、违法拘留
(2)、违法限制人身自由
劳动教养
收容审查
强制治疗与强制戒毒
强制遣送
强制传唤
行政扣留
其它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以此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伤害与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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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