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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签字日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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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签字日期.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担保合同签字日期
篇一:担保合同签署日期
篇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署时间序次
议论: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署时间序次
一、主要法律条则(以保证为例)
《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签字日期
篇一:担保合同签署日期
篇一: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署时间序次
议论: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签署时间序次
一、主要法律条则(以保证为例)
《担保法》
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商定的,依据商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该依据其过错各自肩负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能够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能够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准时期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也许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二、见解
见解一:主合同能够晚于一般保证合同。
该见解以为,只要担保合同担保的债权在今后能够唯一确立刻可,由于这样担保的债权就确立了。主债权与担保债权的主从关系,不应该理解为先后关系。
见解二: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此后(主合同执行义务时间可晚于担保合同)该见解以为,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是主从关系,在担保合同建马上,主合同不存在,故担保的标的债权不存在,担保合同自己应该无效。就算此后重新确立了主债权,相同不能够让保证合同自然恢复担保效劳。
《现代金融》201年第10期《主合同成立以前签署的抵押合同不拥有担保效劳》(作者系江苏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以为,最高额抵押或保证能够早于主合同成立。但一般抵押或保证若是早于主合同,则对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在认定上存在必然的难度。
三、结论
一般担保合同需在主合同成立此后签署方为有效。
一般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前成立,法院判断抵押无效的可能性较大。
一般担保(晚于)或与主合同同时签署,但主合同贷款实质放款时间晚于担
保合同,则一般对担保效劳无影响。
四、主要参照文件
《主合同成立以前签署的抵押合同不拥有担保效劳》,载《现代金融》201
年第10期。篇二: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合同的奏效时间
担保合同的奏效时间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执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
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
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执行或没法执行债务时,以必然方
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
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借款合同瓜葛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
仍是抵押、质押,都一定采纳书面形式签署。担保合同一经签署既告成立,这一点是
共同的。但由于担保方式不同样,其奏效方式也不同样。
(一)保证合同的奏效
借款合同瓜葛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状况:
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署即奏效;
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署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
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也许盖章,保证合同也
即告成立并奏效。
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有的状况。最为典型的,是第三
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行撤掉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