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目录 1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4
厂址选择 4
总平面布置 4
环境卫生 5
4 建筑 5
一般规定 5
宰前建筑设施 6
生物安全处理 7
屠宰车间 7
分割车间 8
生产辅助设施 9
5 屠宰工艺与分割工艺 10
一般规定 10
致昏放血 10
浸烫与脱毛加工 11
内脏摘除、冷却 11
副产品加工 12
分割加工与包装 13
6 兽医检疫及设备、器具卫生 13
兽医检验及设施 13
设备、器具卫生 14
7 制冷工艺 14
胴体的冷却 14
产品的冻结 15
8 给水排水 15
给水及热水供应 15
排水 16
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17
10 电气 18
本规范用词说明 20
1 总则
本规范中的禽类指鸡、鸭、鹅等家禽。
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必须符合卫生、适用、安全等基本要求,为实现上述要求,保证肉品质量,特制定本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
屠宰车间按小时屠宰量分为三级:
一级:鸡6000只/h(含6000只/h)以上;鸭、鹅3000只/h(含3000只/h)以上。
二级:鸡3000只/h(含3000只/h)~6000只/h;鸭、鹅l500只/h(含1500只/h)~3000只/h。
三级:鸡3000只/h以下;鸭、鹅l500只/h以下。
分割车间按小时分割量分为三级:
一级:鸡6000只/h(含6000只/h)以上;鸭、鹅3000只/h(含3000只/h)以上。
二级:鸡3000只/h(含3000只/h)~6000只/h;鸭、鹅l500只/h(含1500只/h)~3000只/h。
三级:鸡3000只/h以下;鸭、鹅l500只/h以下。
屠宰与分割车间应确保操作工艺、卫生、兽医卫生检验符合要求,并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维修方便。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原料 raw material
供人类食用的、饲养的禽类动物,包括鸡、鸭、鹅等。
胴体 carcass
挂禽、放血、脱毛、去头爪、去内脏后的禽躯体。
内脏 0ffal
除胴体外,加工后宜于人类食用的部分(心、肝、肺、肠、胃及头、爪)。
同步检验 synchronous inspection
家禽胴体加工线同内脏线同步运行,便于兽医对照检验综合判断的一种检验方式。
冷却 chilling
通过冰水或其他方法,将胴体中心温度降低的过程。
分割肉 cut meat
按规格要求将胴体分割成各部分的肉。
挂禽区 poultry hanging section
话禽输送、吊挂及清洗空箱子的区域。
屠宰车间 slaughtering room
自挂禽、致昏、放血到胴体冷却分割前的场所。
非清洁区 non-hygienic area
挂禽、致昏、放血、烫毛、脱毛、浸蜡脱蜡、去头、爪、内脏加工等场所。
半清洁区 semi-hygienic area
自脱毛后(或浸蜡后)到同步检验场所。
清洁区 hygienic area
胴体修整、冷却分割、心肝肺精加工、暂存发货19、分级等场所。
副产品加工间 by-products processing room
肠、胃、头和爪等加工处理的场所。
分割车间 cutting and deboning room
剔骨、分割成部位肉的场所。
包装间 packing room
产品的包装场所。
冷却间 chilling room
产品冷却的场所。
冻结间 freezing room
冻结产品的场所。
3 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厂址选择
屠宰与分割车间选址时,应远离城市水源地和城市给水、取水口,并应位于城市居住区夏季风向最大频率的下风侧。厂区不应设于受污染河流的下游。
厂址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源,其位置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货源流向合理的地方,根据节约用地和不占农田的原则,结合卫生和加工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
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