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以下简称《条例》)第四章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下达的2007年度法定图则编制计划,制定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以下简称本图则),经初审同意,现予以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规定形式向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对本图则的意见或建议。
本图则包括“文本”及“图表”两部分。
文本: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条文。
图表:是指按法定程序批准并由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控制总图及附表。
目录
文本
1. 总则 1
2. 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1
3. 土地利用性质 2
4. 土地开发强度 2
5. 配套设施 3
6. 道路交通 5
7. 地名规划 7
8. 城市设计 11
9. 城市更新 14
10. 其他规定 15
图表
修编说明
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04/01(以下简称上版图则)于1999年7月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并公布,在图则颁布实施的9年中,罗湖区商圈发展成熟,商业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分区规划(1998-2010)》总体布局,布心地区将成为罗湖区北部的商业次中心,其边缘区位具有较好的对特区内外双重服务影响力,随着未来龙岗线(3号线)、环中线(5号线)的建成,图则地区作为罗湖区商业次中心的地位将进一步加强,对周边区域尤其是对特区外的服务辐射力将不断扩大。为实现布心地区由特区边缘向商业次中心升级的目标,对该地区上版图则进行修编,制定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04/02。
本次修编的主要目标是依据《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深圳市罗湖分区规划(1998-2010)》等相关规划和要求,根据片区功能布局优化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对上版图则确定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发展规模与开发强度、道路交通组织、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调整,以促进布心地区功能升级和城市面貌的提升,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功能定位调整:上版图则确定布心地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居住为主,以少量效益好、技术密集、无污染、产品附加值高的工业为辅的综合区”。本图则调整为“以生态居住、城市休闲、商贸服务为主,以精细工业研发、展览、交易为辅的综合片区”。
(2)用地布局调整:根据轨道线及站点建设带来的一系列城市更新契机,逐步推进旧村、旧工业区更新改造。上版图则规划现状保留部分工业用地本图则调整为商业、公共设施用地及公共绿地。
(3)发展规模与开发强度调整: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根据《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技术指引——地块容积率部分》,对规划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开发强度进行适当调整。上版图则规划人口10万人,本图则增加为12万人()。上版图则确定片区总建筑面积为342万平方米左右,本图则确定片区开发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00万平方米内(现状为459万平方米)。
(4)道路交通组织调整:根据片区需求,并结合已批道路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落实新规划道路:东平大道、金琥路,落实改造道路:金稻田路、翠茵路、东昌路、东晓路,二线公路改造为城市支路——国槐路、金岭路。
(5)公共配套设施规划调整:根据片区需求和上版图则规划配套设施用地落实情况,对配套设施布局和用地进行调整。教育设施方面,增加1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医疗卫生设施方面,增加2处门诊部。文化娱乐设施方面,增加2处文化中心。
(6)市政设施规划调整:增设1个污水泵站,1个变电站,2个邮政支局,3个压缩式垃圾转运站,1个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文本
总则
本图则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布吉路、布心路、沙湾路、布吉南环路所围合的区域,。
制定本图则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深圳市罗湖分区规划(1998-2010)》、《深圳市罗湖03-04号片区[布心地区]法定图则》(1999)、法定图则年度编制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制定本图则遵循的总体原则是:功能优化,完善配套,提升片区综合服务能力原则;集约利用,促进更新,完善用地结构原则;生态优先,保护环境,塑造山、城相融的高品质环境片区原则;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优化道路交通系统原则。
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图则的有关规定。本图则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政策、法律、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本图则涉及的所有技术指标(其中特别注明者除外)均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以下简称《深标》)确定。
在本片区内编制详细蓝图或城市设计,均应以本图则的要求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