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通州区中小学体育教学
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和“保证开足开好体育课”要求,提高我区中小学体育课堂教学质量,以校园足球作为突破口,推进体育教学改革,根据市教委要求,我区举办2015年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过程的实施要分别符合教育部颁布的《体育课程标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要求,并切实推进足球运动在校园中的普及和推广,将足球教学课例作为专题列入体育课例评选中,探索校园足球发展的有效路径。
,能充分利用各校教学资源,教学特色鲜明,具有可操作性、导向性,便于推广。
,充分体现学生主动学习,合理设计运动负荷的量和强度,要按照《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标准》(WS/T101-1998)的要求,对体育课进行运动负荷监测,确保体育课堂教学的实施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需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既要发挥教师教的主体性,又要发挥学生学的主体性,科学选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注重实效。
二、评选要求
,教委成立体育教学评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区教学评优工作的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各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体育教学评优活动的宣传、组织和评选。
、学片、区级共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必须进行现场上课。
,并将本校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评课录像(光盘)上报到第二阶段评优组组长校。
,必须参加区教委组织的现场教学展示活动。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教师,由学校向教委体美科提出书面申请。
;学片完成时间为5月15日前,区级完成时间为6月5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2015年2月26日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69554029)
附件1
2015年通州区中小学体育教学评优办法
一、主办单位: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通州区研修中心
三、参评对象及要求
凡在本区中小学任教满3年以上的体育教师,才可参加本次评优活动,但参评课为足球课则教龄满1年即可参加,本次评优结果,将作为体育教师业务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四、时间安排及组织
第一阶段:各中小学于4月17前自行组织评选。凡符合参评条件的体育教师,在4人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人、5至10人(含10人)可推荐2人、11人以上的可推荐3人参加第二阶段评优活动。
第二阶段:各协作组于5月15日前完成评选。
第三阶段:区评选组于6月2日至5日进行评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定内容及评定方法
(一)教学计划(50分)
学年教学计划(10分)、学期教学计划(10分)、单元教学计划(10分)、课时计划(20分)。
(二)教学设计(50分)
根据内容,按照如下体例撰写一节课的教学设计。评分标准《2015年通州区中小学体育课例评选教学设计评分标准》(附件3)执行。
(三)课堂教学(100分)
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课例,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过程的实施等方面要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版)》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并体现以下原则:
,充分体现学生主动学习和运动技能教与学的过程;要特别重视运动负荷量和强度的安排。
,教学方法改革要着重于学法的改革,能将先进的体育课程理念转化为教学行为,从而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又要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区别对待;正确处理好教与学的关系,既要发挥教师教的主体性,又要发挥学生学的主体性;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科学选用教学方法,注重教学的实效性。
评分标准按照《通州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评价标准》(附件2)执行。
(三)总分的计算
课例评选总分由教学文件和课堂教学两部分得分组成;学年和学期教学计划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