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休宁县卫生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序号权力类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1行政审批AH150500WS-SP-0001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公示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及办理卫生行政许可的操作流程、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在卫生局网站上公布前款所列事项,方便申请人提出卫生许可。:根据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提供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错误,申请人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对申请人提交的卫生行政许可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需要对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并书面告知所需期限。: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予以许可的,应当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者《不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依据相关规定对作出的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按照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要求对被审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众开放查阅。。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行政审批AH150500WS-SP-0002放射诊疗许可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第八条第二款: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放射治疗;(二)核医学;(三)介入放射学;(四)X射线影像诊断。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公示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