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原则及适用范围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后的规划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地质灾害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所需的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命令,组织各单位及时赶赴灾害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