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泉县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一、行政审批(共3项)
(一)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第4-8页
(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第8-10页
(三)公益性墓地审批登记第10-12页
二、行政处罚(共10项)
(一)社会团体违法查处第12-15页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查处第16-19页
(三)社会福利机构违法查处第19-22页
(四)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第22-24页
(五)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限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第24-27页
(六)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第27-29页
(七)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处罚
第29-31页
(八)抚恤优待对象冒领或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以及医药费的处罚第31-33页
(九)对养老机构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设立许可证的处罚第33-35页
(十)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
第35-38页
三、行政征收(共0项)
四、行政给付(共11项)
(一)军人优抚第38-41页
(二)农村五保供养第41-44页
(三)城乡医疗救助第44-47页
(四)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第47-51页
(五)艾滋病生活救助第51-53页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第53-55页
(七)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第55-57页
(八)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发放给付第57-59页
(九)高龄津贴发放第59-62页
(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第62-66页
(十一)退役士兵补助金、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给付
第66-69页
五、行政奖励(共0项)
六、行政强制(共2项)
(一)收缴或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印章,封存财务凭证第70-71页
(二)收缴或封存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社会团体的证书、印章,封存财务凭证第71-73页
七、行政确认(共5项)
(一)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第73-76页
(二)婚姻登记第76-80页
(三)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第80-83页
(四)本行政区域地名命名、更名审核第83-84页
(五)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变更、审批第85-86页
八、行政裁决(共0项)
九、行政规划(共0项)
十、其他权力(共6项)
(一)福利企业审批审核转报第87-89页
(二)行政区域调整变更办理审核转报第89-91页
(三)城乡投注站申报(福彩投注站点投注机申报)
第91-93页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第93-95页
(五)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第95-97页
(六)对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第97-98页
一、行政审批共3项
(一)项目名称:社会团体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1、子项:无
2、事实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6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没有本条例第十三条所列情形,且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社会团体,准予登记,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四)法定代表人;(五)活动资金;(六)业务主管单位。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9条:社会团体成立后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场所和主要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7条: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决定书面通知社会团体,并说明理由。
(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以下统称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第10条:社会团体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