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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行为入罪浅论.doc

上传人:w8888u 2017/11/23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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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虐待动物行为入罪浅论



摘要: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国民素质和保护动物的意识也呈正比增长,人们应善待动物回报自然。很多学者认为我国需要制定反虐待动物的法律法规,因为现行的法律在保护动物方面并不完善。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言并不适合直接制定反虐待动物法,现实执行中的很多问题需要一定的法制环境为前提。因此,以刑法介入的方式,将虐待动物行为入刑,是目前最有效也是最快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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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虐待动物行为;入罪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6 ― 0081 ― 03
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动物通常扮演两种角色:一种是刑法、行政法上的自然资源;另一种是民法上的财产。现阶段我国没有反虐待动物法律规定,也未制定专门的动物福利法对动物进行保护。但有很多学者进行此方面的研究并为呼吁保护动物而四处奔走,在实践方面除了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外,最高院也曾出台将珍惜或家养濒危的动物,归入刑法庇护的范围;《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中也间接地提到反对虐待〔1〕。但是我国法律目前对于动物的种类及保护方向规定较少,仅仅只限于非法出售、运输、收购、杀害、猎捕等方面的行为。对于动物保护以及反虐待动物的研究还只停留在初级阶段,并没有相关的立法上的实践经验,与完善的动物保护不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差距甚大,有待进步。
一、虐待动物入刑的必要性

康德认为,长期对动物施行残忍的行为将导致人的同情心被弱化,导致将来在其他人面临类似遭遇时变得冷漠,不愿伸出援助之手〔2〕。通过研究发现,更加倾向于暴力犯罪的人往往也会虐待动物,而且再次发生暴力行为的可能性也比较高。因此若不加以遏制长期下去容易滋生人的暴力倾向。
再者,对未成年人影响严重。虐待动物的行为反映了其缺乏同情心,而青少年若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同情心,将来对人实施暴力行为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而且由于青少年的模仿能力强而辨别能力差,他人虐待动物的行为会对其产生不利的影响〔3〕。

首先用虐待动物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和阴暗面的人心理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如若不进行遏制容易诱发更严重的犯罪。在公共场合虐待动物,或虐待动物并传播,会催化有犯罪潜在心理的人,如若不进行惩罚,会诱发有犯罪心理的人实施犯罪行为。其次对动物的虐待若广泛传播也会引起人民群众激愤,容易发生情绪性的群体事件,增加了安全隐患。

动物在大自然中是必不可少的组成角色,往往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在我国的传统道德理论中,自古就有“护生”的理念,当今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尊重保护动物。但是若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终究是缺乏足够的支撑,无法解决现实中发生的大量问题〔4〕。
最近几年,每当有虐待动物的事件发生,媒体和群众的反应都相当强烈,要求严惩行为人。近年的两会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也有学者以我尚不够高为由反对虐待动物动物立法。诚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