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哈尔滨市物价局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物价局为了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不断提高物价部门的公信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物价局为目标,以解决诚信政府缺失的问题为重点,转变物价职能和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物价局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全力打造“诚信物价”,为实现“诚信哈尔滨”建设的总体目标做贡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言行一致”的要求,力争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基本完善物价部门信用制度体系;
塑造“忠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形象和“高效、廉洁、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
提高社会和谐发展的促进能力和物价部门执政为民的施政能力;
加快物价部门决策信用建设、行政信用建设、服务信用建设和监督信用建设;
深化政务公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规范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行政责任,健全行政行为监督机制;严格公务员诚信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将物价局各处室的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通过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报刊、政务信息查询窗口、哈尔滨价格信息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便于公众随时了解和监督物价部门的行政行为。此项工作由人教党委负责。
“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一次告知制、AB岗工作制”等8项制度,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此项工作由人教党委负责。
3、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重大价格调整、价格突发事件、监督检查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此项工作由综合处负责。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协助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权力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三)规范政府行政权力
1、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涉及公益性产品与服务价格调整要先听证后决策,提高决策的社会参与度与透明度。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3、加强价格鉴证服务机构信用管理。此项工作由涉案处负责。
4、组织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改进收费方式,减少收费环节,简化收费手续,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行政事业收费处负责。
5、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以及其他变相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此项工作由监督检查分局负责。
(四)追究失信责任。
1、全面受理市民投诉,及时处理工作人员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守承诺等问题,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此项工作由人教党委负责。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执法活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工作人员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监督。此项工作由法规处负责。
3、严格贯彻执行《哈尔滨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哈尔滨市行政效能监察规定》、《哈尔滨市行政机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