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务处[2012] 67 号
关于2012年度精品课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精品课程负责人: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我校关于精品课程建设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精品课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行2011年度各级精品课程检查
检查内容以上网资源建设为主,主要包括课程简介、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建设情况、教学大纲、电子教案、课件、课程录像、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开通及更新情况。
检查采取网上检查方式,专家组根据网上课程建设情况分别打分。11月初开始网上检查,11月中下旬,通报检查结果,并提出精品课程指导建设性意见。
三、2012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2012年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相关注意事项按照《菏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方案及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06]103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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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要求见《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积极准备课程上网事宜,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课程上网培训事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4. 本次精品课程评审仍采取专家网评的方式,评审时间安
排在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不在另行通知。
精品课程网址:(:8080//skills)
注:相关附件请从教务处网页下载.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3:《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
2012年10月25日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和思路
高等学校课程建设要紧紧围绕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以推进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现有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团队课程建设意识,整合优质教学资源,革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强化教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
2011年至2015年,在全省建设5000门左右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全面提高山东高校课程建设质量;使高等学校绝大多数优势、特色专业都拥有多门省级精品课程作支撑,推进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加快专业发展步伐;使高等学校尽快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实现内涵发展新跨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建设内容
(一)课程建设方式。“十二五”期间,我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采取单门课程建设与多门课程联合建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课程建设实际,选择单门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或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多门课程联合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不同课程之间应存在内在的、紧密的联系,课程教学内容要相互贯通,可以综合规划并形成有机整体,课程建设共同满足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要求,一般依托专业大类或系列课程进行建设。
为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高等学校单独开设一门或多门实践教学课程并进行重点建设。
(二)课程基本要求。单门申报课程在高等学校的开设时间需3年以上。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在高等学校的开设时间2年以上,课程数量一般为3-5门,每门课程申报地位相同,申报排名不分先后。往年国家精品课程或省级精品课程可参与1次联合课程的申报。
(三)课程体系。课程设置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课程建设平台,整体优化课程内容,重组课程结构,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四)课程内容。课程内容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需要,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规律,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吸收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分工恰当、相互支撑,满足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建设双语课程。
(五)课程负责人。每门课程设负责人1名,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本校专任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单门申报课程: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的教授和非教师系列的正高级),高职课程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的副教授和非教师系列的副高级),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
联合申报课程:本科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职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的讲师和非教师系列的中级),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1轮。
(六)课程师资队伍。每门课程拥有3名以上教学经验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