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
2012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湖南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推动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发展,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实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 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考试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 本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立项数约40项,其中重点资助课题5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资助课题35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不设自筹经费一般课题。各单位应根据情况适当控制申报数量。
(三) 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并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课题申请
·评审书》)。
二、课题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 申请人为全省教育招生考试系统、有关高校的工作人员。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 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由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
(三) 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在研的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方式
(一) 本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采用纸质材料申报和评审。课题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相关表格可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获取。《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打印装订,一式5份。除上报纸质材料外,课题申请人还需报送电子文档。
(二)《课题申请·评审书》需加盖公章,由各学校(单位)和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汇总统一报省教育考试院科研与评价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 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2011年11 月20日起至2011年 12月30日止。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2 月30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汇总后统一报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科研与评价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建,电话0731-88090352,电子信箱815491800@,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403室,邮编:410006。
四、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本课题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依据《湖南省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资质和信誉、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组研究实力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请·评审书》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工作的质量。
(二) 课题立项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评审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依据《湖南省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拨付课题经费。
(三) 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单位及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单位)教育科研主管部门要
对课题申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申报指导,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课题申报者要认真解读《课题指南》,把握要求,精心设计与论证,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科研教育考试课题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1:
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
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课题指南
一、教育考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
*二、高考制度改革创新研究
*三、高考考试方式(分类、多次、计算机化)改革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