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销售部提成方案
说明:
公司营销激励机制由营销提成、新业务合同成功奖、新业务试运作成功“团队特别奖”、新增销售总量贡献奖和销售明星奖等部分构成,其中营销提成为主体部分,其他为辅助。
1、营销提成:
专兼职销售人员新开发业务(含“二次开发”业务)成功,依据《营销提成工资制度实施细则》(2008年12月修订版)计发提成。
2、新业务合同成功奖:
新业务(含“二次开发”业务)开发成功并正式签定合同,即给予业务信息直接提供人员2000-5000元之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根据新业务当前业务量和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一次性及时发放。
3、新业务试运作成功“团队特别奖”:
业务信息提供人员依据《营销提成制度》计发提成和享有“新业务合同成功奖”外,对其它参与人员(包括报价、方案、商务、客服、调度、相关领导等)给予“团队特别奖”。奖金总额为新业务(含“老客户”的二次开发业务)3个月试运作期内产生的毛利*10%,该奖金由业务操作部门经理/负责人提出分配意见(须填列《新业务试运作成功团队特别奖分配清单》-附后)经业务操作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一次性及时兑现。
4、新增销售总量贡献奖:
每年度终了,根据各业务单位整体销售总量,对同比上一年度新增业务(包括老客户“二次开发”)750万以上部分,%给予贡献奖。该奖金由业务开发部门分管领导提出、总经理审批后一次性及时兑现。分享对象主要为新增业务(包括老客户“二次开发”)开发人员。
5、销售明星奖:
每年根据销售业绩,评选“销售明星”,予以荣誉激励和物资奖励。
营销提成工资制度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修订版)
为完善激励机制和公司分配政策,促进全员营销不断加大营销力度、持续创造业绩,培育公司营销优势,根据《XXXX物流有限公司工资支付办法》(试行)规定,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营销提成工资制度(以下简称营销提成制),实施细则如下:
一、制定营销人员提成奖金制度遵循的原则:
1、鼓励营销工作、营销人员的原则;
2、让贡献大的营销售人员先富、快富的原则;
3、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举,突出物质激励的原则;
4、动力与压力、引力协调的原则;
5、营销人员承担有限风险的原则。
二、营销提成制的涵义:
1、适用范围:
营销提成制是针对营销系统之市场营销部和业务部门专职营销员实行的一种工资制度。
全公司除总经理之外的其它所有员工开发新业务(包括老客户“二次开发”,下同)成功,根据本细则相应规定享有提成。
注:“二次开发”包括——
1)“老”客户新增业务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配送、仓储、货代、周转箱、料架维修和劳务等;
2)“老”客户同一业务类型中,单独投标报价并签定独立合同的不同区域的业务。
2、营销人员收入基本构成:
专职营销人员薪资结构分底薪、销售提成及新业务合同成功奖励三部分(福利待遇根据公司福利计划另外发放),公司对年度营销明星可进行特别嘉奖(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3、底薪标准:
营销人员入职3个月内底薪标准为XXXX元4个档次(具体定档由使用部门提出,人事部门核准),3个月试用期后统一为XXXX元,半年后(包括试用期在内)再统一调整为XXXX元。
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新聘营销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