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建立健全并落实“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努力创建人民满意机关,根据省、市、县关于今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落实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关于建立AB岗工作制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并建立AB岗工作制。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建立并落实AB岗工作制
AB岗工作制,即指每一项业务工作由两人以上承担,分为A岗和B岗,在业务上相互补位,确保工作运转正常的一项工作制度。A岗是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承担主要责任。B岗为A岗的配角,在A岗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协助或配合A岗做好工作。具体为:A岗离岗前,要交代好工作,B岗则在其离岗期间代为行使岗位职责。待A岗返岗后,B岗再将有关材料移交。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岗协同处理。本制度的基本要求为:一是机关、股室、对外服务职能的岗位,要建立AB岗工作制。二是A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同时做好本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三是B岗现行应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A岗承办事项的原则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照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二)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1、首问责任制
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机关优质服务。基本要求为:一是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二是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的公共服务事项,对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四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投诉方式。
2、限时办结制
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办理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业务,做到规范工作、文明服务。基本要求为:一是对各类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以及备案事项,按照有关单位(部门)承诺规定的时限办结;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管理以及来信来访、举报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明确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示;能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要及时办理。二是执行上级机关各项重大决策,要及时部署和落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上报;对下级机关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明确答复。三是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熟悉工作业务,实行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