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证券交易概述
第一节证券交易的概念、基本要素和交易机制
。
: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
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发展历程
(1)新中国证券交易市场的建立始于1986年。
(2)1986年8月,沈阳开始试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
(3)1986年9月,上海开办了股票柜台买卖业务。
(4)1988年4月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5)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6)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7)1992年初,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8)1999年7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这标志着维系证券交易市场运作的法规体系趋向完善。
(9)2004年5月,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开设中小企业板块。
(10)2005年4月底,我国开始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11)重新修订的《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
(13)2010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接受融资融券交易的申报。
(14)2010年4月16日,我国股指期货开始上市交易。
:公开、公平、公正。
按交易对象品种划分四种: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
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包括权证交易、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权交易和可转换债券交易。
: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回购交易、信用交易。
,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具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证券经纪业务。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相关的财务顾问。
从事上述(1)至(3)项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从事(4)至(7)项中的一项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
从事(4)至(7)项中的两项以上的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
(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