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A级指标: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学生综合评价总分在85分以上为优秀,70分-84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每一项A级指标综合得分=学生自评分×20%+学生互评分×40%+教师评定分×40%,道德品质方面,21分-25分为优秀,18分-20分为良好,15分-17分为合格,0分-14分为不合格;公民素养方面,13分-15分为优秀,11分-14分为良好,9分-10分为合格,0分-8分为不合格;交流与合作方面,9-10分为优秀,7-8分为良好,6-7分为合格,0-5分为不合格;学****态度方法与能力方面,17-20分为优秀,14-16分为良好,12-15分为合格,0-11分为不合格;运动与健康方面,17-20分为优秀,14-16分为良好,12-15分为合格,0-11分为不合格;审美与表现方面,9-10分为优秀,7-8分为良好,6-7分为合格,0-5分为不合格。学生基础素养发展评价由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任课老师和班委会对学生进行考核,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的基础素养发展情况进行等级评估,为了科学地公正地反映学生基础素养发展情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和引导全体学生不断进步,根据《济南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槐荫区中学生素质评价标准(试行)》和《济南十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在遵循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规律的原则下,结合学校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  道德品质
优秀与良好:有远大理想,有奋斗目标,有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热爱集体,维护集体利益,自觉自愿为集体做好事,无私奉献,以行动为集体争增光;尊敬老师,虚心求教,服从教导,有礼貌,配合老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主动和老师谈心,达到师生沟通、相互理解,帮助父母和老人;有健全的人格,有自尊心和荣辱感,有自信心和自立、自强精神,有竞争意识和成就感;有自立精神,能独立生活,能自我调整心态,自己管理自己,不依赖父母和他人;有较强的自制力,遇事能在心态上自控,心胸大度,善解人意,生活态度积极;意志坚强,能独立承担工作和任务;对事物有广泛而强烈的兴趣,有多项爱好,关心周围发生的事情,干事情非常投入,善于想象。
合格:对自己的未来有一定的想法,但有时对自己要求不严格;能服从集体利益,关心集体事情,但不能主动为集体做事;尊敬老师服从教导,有礼貌,但与老师沟通不够,尊敬父母,但有时顶撞父母的批评;有健全人格,有自尊心和荣辱感,但缺乏自主意识和自信心,有依赖性,成就感不强;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但仍有依赖父母和他人的心理,自立精神不强;有一定的自制力,但有时管不住自己,不善表达自己的思想,性格内向;意志不够坚强,与困难作斗争的勇气不够,虽有成功愿望,但做事有时半途而废;对事物的兴趣不够广泛,接受新的事物较慢,对周围的事情表现冷淡;
不合格:没有理想和奋斗目标,混日子,不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挨批评;对集体漠不关心,缺乏集体荣誉感,因个人表现不好使集体荣誉受到损失;不能接受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没有礼貌,经常顶撞老师和家长现象;人格不够健全,缺乏自尊心和荣誉感;缺乏独立生活能力,自己不能照顾自己,依赖性强;缺乏自制力,经常需要别人管束或提醒,遇事容易冲动,心胸狭窄,情绪低沉,缺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