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创业板直接退市制度渐行渐近
一、创业板退市制度缺失引发的诸多风险
距离创业板启动已有19个月,截至8月1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已达247家。创业板退市制度迟迟未见踪影,使得创业板市场一直存在“三高”屡禁不止,股价飘忽不定、大起大落,市场风险逐步累积等诸多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创业板退市制度不完善,投资者普遍预期创业板公司不会被轻易退市,即使业绩恶化也有重组的可能,所以很多投资者都大胆参与创业板的炒作。由此可见,退市制度的缺位,使得“三高”问题屡禁不止,难以根治。
二、创业板退市新制度
原则: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和杜绝借壳炒作现象
在退市制度的设计上,深交所在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
深交所还建议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公司达到暂停上市条件,其股票即停止交易;达到终止上市条件即摘牌。
根据不同情形进一步缩短退市时间,保证问题公司和绩差公司尽快退出市场,使创业板真正实现存优汰劣,健康发展。
不允许暂停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方式恢复上市。
在退出制度中,将设置两步缓冲,首先,在公司实施退市前,将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其次,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三、创业板退市制度现“雏形”,社会反映各不同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在7月28日举办的创业板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研讨会上明确表示,直接退市制度的尽快推出,有利于遏制市场过度投机与违规违法行为。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创业板直接退市最倒霉的还是中小投资者。目前上市的240多家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