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企业缴纳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doc

格式:doc   大小:29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企业缴纳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doc

上传人:840122949 2018/7/10 文件大小:2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企业缴纳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缴纳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购买的包括各种责任险、财产险、投资人和职工个人险等。其中最基本的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前,部分城市试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具有基本保障性、国家强制性、互助互济性、社会福利性等性质。企业购买的除社会保险外,还有一种保险--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性质有商业的盈利性。企业购买保险,其最终的受益对象有个人、有企业。那么,企业承担的保险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本文结合现行政策梳理如下:

一、因公出差支付的交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常见的企业因公出差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有随票按次购买和按年统一购买两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国家有关特殊工种的保险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允许税前扣除。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主要包括以下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综合所述符合国家规定,特定行业所必需支付的商业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向投资者或职工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费除特殊工种和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其他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此,除了上述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以外,为全体员工购买的其他商业保险,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使计入福利费、工资并为员工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也不能税前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增处理。

四、依法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才能在税前扣除,没有上缴至国家主管部门的“五险”,如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