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
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我司”)作为桂林三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三金”或“公司”)2009 年度首次公司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此次发行”)的保荐人,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基础上,现就其 201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28 号】号文核准,桂林三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0,000 股,发行价格
每股 元,共募集资金 910,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52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9,27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9﹞9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取。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分别与工商银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以及桂
林市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0 年 2 月 11 日分别与工
商银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药新药舒咽清喷雾剂产业化项目”、“特色中药眩晕宁产
业化项目”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实
施,公司于 2010 年 1 月将该两项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12, 万元以增资形式转
入三金集团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连同三金集团
桂林三金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桂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2010 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 万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70, 万
元,具体存放信息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市高新支行 210321512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