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经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琼花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经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经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
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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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公司经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二)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
使职权;
(三)亲自行使公司依法赋予的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
行政法规允许或者股东大会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二节总经理职权范围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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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外的其他经营管理
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十)为实施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各项工作计划,总经理可以调度使用公司
现有流动资金;
(十一)为实施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各项工作计划,总经理每次可以向银行
借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8%的流动资金贷款;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副总经理及职权范围
第九条公司设副总经理3至5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副总经
理是公司总经理的助手,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
(一)依照分工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节财务负责人职权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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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的职权范围为:
(一)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与公司负责人共同对财务报表和报
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参与审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下属子
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三)参与审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拟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五)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