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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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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doc

上传人:cby201601 2018/10/7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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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江山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谋划和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努力促进前期项目转化实施,为“跻身全国两百强、全力打造实力江山、在全省欠发达地区率先崛起”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含在江的中央、部、省属部门)。
二、考核内容
。以《江山市2007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附件1)为依据,按完成前期工作计划项目个数和质量计分。
。按《江山市2007年度提出重大前期项目计划任务数》(附件2)确定的计划数完成情况计分。
、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情况。
三、考核计分

(1)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确认:以《江山市2007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下达的前期工作计划目标为准。
(2)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确认:按所提供的项目文本、批复文件及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企业投资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政府投资项目以批复的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等为准。
(3)计分办法:由企业为主承担前期工作的企业投资项目,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的,每个项目分别按省及以上审批的20分、省以下审批的10分计给责任单位;未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的,按每个项目给责任单位扣5分。由部门、乡镇、街道承担前期工作的项目,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的,每个项目分别按省及以上审批的40分、省以下审批的20分计给责任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但未按时完成的,酌情扣分;未完成计划目标任务的,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分。
(4)项目虽未列入《江山市2007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但项目由省及省以上批(核)准且前期已完成的,参照上述计分办法酌情计分。

(1)重大前期项目的提出要求:①项目必须是新提出的(已列入《“三大百亿”工程项目库》、《江山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作认定);②项目必须符合江山实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③项目必须能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种子、种苗、无形资产折价和流动资金除外),工业项目投资必须在5000万元以上,基础设施投资(单个项目)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④项目投资主体必须基本确定,包括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招商可确定主体的项目及可争取省以上支持的项目;⑤工业项目必须达到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求。
(2)项目提出单位的确认:项目提出单位是指重大前期项目的直接策划和提出单位。其确认以上报的《江山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议表》(附件3)为依据;雷同项目以单位上报时间先后为依据。
(3)入库项目的确认:由重点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项目,经初步筛选提出入库项目备选清单;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备选入库项目进行进一步筛选确认,提出入库项目建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正式确认入库项目。
(4)计分办法:完成重大前期项目提出任务的,得基本分5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百分比计算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一个项目加5分;提出的重大前期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