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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_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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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_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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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_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七章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是指各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因资金融通、调拨、汇划款项等引起的资金账务往来。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业务主要有: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领取和缴存现金;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和再贴现;往来资金清算。
二、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发行库缴存、提取现金的核算
(一)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的核算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现金时,填制现金缴款单一式两联,连同现金一并送缴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经点收无误后,在现金缴款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经办员名章后,将现金缴款单第一联退回商业银行;第二联代贷方凭证作账务处理。现金缴款单格式如表7-1所示。
商业银行根据退回的缴款单联,填制现金付出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二)提取现金的核算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开出现金支票,经中央银行审核后办理取款手续。商业银行取回现金后,填制现金收入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三、缴存法定准备金的核算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中央银行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以此调控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间接地控制或调节市场的货币供应量。
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存款准备金率已经经过多次调整,目前为21%。
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行按一定比例上缴,一般是各分支行逐级汇总到总行,再由总行统一划缴中央银行。
(一)商业银行基层行的处理
各商业银行基层行于每旬旬末时,应填制“应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一式两份,计算本次应缴存的金额后,与上旬已缴存的余额相比较,大于已缴存的,应调减存款;如果小于已缴存款的,应调增存款。将“应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一份留在本行作记账凭证的附件,另一份应寄给总行,及时报告各商业银行的总行。
本旬调增法定准备金时,由各商业银行基层行填制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两联,编制联行电划贷方报单通过本行联行系统办理汇划。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
贷:联行往账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调减时,由基层行会计部门填制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与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各一联办理汇划,以一联特种转账贷方传票作为记账凭证,一联“缴存存款科目余额表”作附件,办理转账。编制联行电划借方报单,通过本行联行系统划付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往账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
(二)商业银行总行的处理
总行收到基层行调增存款的联行报单时,应编制电划贷方补充报单一式三联,以第二联办理转账,或以中央银行的收账通知联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联行来账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