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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3年江西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江西省卫生厅
2013年4月
附件1:
上报重点监督检查信息资料时间安排表
工作任务
上报信息资料
负责报送单位
报送时限
汇总单位
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1-3)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6月30日
省卫生监督所
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详见《关于开展全省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传染病专项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赣卫法监字[2013]23号)
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及涉水产品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
(附表5,6,8,10)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9月10日
省卫生监督所
、沐浴场所、商场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7,9,11)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10月10日
省卫生监督所
、水化学处理剂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13,14)
省卫生监督所
10月10日
、管材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15)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8月10日
省卫生监督所

开展专项检查,方案另行制定印发
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16-19)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10月15日
省卫生监督所
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20-22)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10月20日
省卫生监督所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24)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10月20日
省卫生监督所
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工作总结及汇总表(附表25-29)
设区市卫生监督所
10月25日
省卫生监督所
附件2:
2013年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环境卫生情况:按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重点加强教学环境卫生监督及现场检测工作。对教室、黑板、课桌椅、采光、照明、微小气候、学生宿舍等教学设施环境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者认定为合格,填报附表1。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的设置及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医疗机构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报附表2。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工作: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供水设施和自备水源卫生及防护为重点,加大中小学校自备水源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摸清辖区内学校饮用水供水方式及水源卫生情况。填报附表3。
三、任务分工
重点检查辖区内高等学校(包括大学、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其中,南昌市不少于8所,赣州、九江和抚州市不少3所,其他设区市不少2所;中小学校的50%以上,其中农村学校及寄宿制学校应
检查中小学校总数的占30%以上。高校的重点监督检查由设区市卫生监督所执行,中、小学校重点监督检查按现行分级管理权限由相应卫生监督机构承担,省卫生监督所负责相关业务工作督导和信息汇总分析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13年5 -6月。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该计划要求,结合2012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辖区学校卫生监督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检查对象,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和指导,强化人员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重点检查任务。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主动深入学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学校建立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摸清辖区学校底数,建立学校卫生监督档案;要充分运用现场快速检测的手段,切实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的卫生监督。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贯彻落实《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积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将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向学校及学校主管部门反馈通报,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学校要协同教育部门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或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加强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对在执法中发现好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
(四)请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各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于6月20日前完成各项数据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