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短评
歌华有线公告短评:御敌于城门之外
公司发布《关于数字付费电视频道合作协议的公告》:
1、上海文广互动(数字付费频道)授权歌华有线和北广数字电视公司作为其在北
京行政区域的排他性营销代理商。
2、上海文广互动授权歌华有线为北京行政区域内唯一可以传送上海文广互动授权
频道的网络传输商。
评论:
1、遏制 IPTV的发展是公司与上海文广互动签订协议的主要动因。市场最近对IPTV
在各地的试点十分关注,也因此对歌华有线的长期垄断优势能否维持表示担忧。事实上,
公司也注意到了IPTV对其可能造成的威胁,公司选择和上海文广互动合作,主要的目的
是通过控制内容(节目源)来遏制IPTV在北京的发展。
上海文广的地位比较特殊,是目前唯一的IPTV牌照拥有者。在上海文广和电信运
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目前进行的IPTV试点中,主要的合作模式是电信运营商提
供技术和网络支持,而上海文广提供内容(旗下子公司上海文广互动专门负责)。此次
协议规定,上海文广互动授权歌华有线为北京行政区域内唯一可以传送上海文广互动授
权频道的网络传输商,上海文广互动不得自行或授权电信运营商、IPTV运营商等其他任
何实体,在北京营销代理上海文广互动的节目。这意味着,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歌华
之外的企业要想在北京地区推广IPTV业务,几乎不可能。
2、该协议对于上海文广互动来说,也是有利可图。对于上海文广互动这样的数字
付费电视频道运营公司来说,在各地销售数字电视频道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当地的有
线电视运营商,参与其数字化改造;另一个是选择当地的电信运营商,推广IPTV。有线
电视运营商的优势在于拥有现有的有线电视用户、数字化推广方向明确,而电信运营商
的优势在于拥有宽带用户,并且拥有全国性的网络,但IPTV商用前景不明,电信运营商
本身也是抱着“不可不做,不可大做”的试探态度。从某种程度上讲,上海文广互动需
要在“强龙”和“地头蛇”之间作出抉择。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在北京地区选择歌华有
线进行合作,其前景显然要比选择北京网通更优。
3、尽管公司难以将IPTV在北京地区的发展全部扼杀,但公司表现出的危机意识已
足以令我们欣慰。据公司介绍,IPTV不能传输开路电视节目,只能传输数字电视节目。
目前国内只有5家机构拥有数字电视内容运营牌照,分别是中央电视台、上海文广集团、
北广传媒、中广影视传输网络有限公司和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其中前三家占据
着主要的市场份额,尤其是中央电视台的龙头地位十分突出。目前只有上海文广拥有
IPTV牌照,而其推广IPTV业务时内容提供方是上海文广互动,因此短期内歌华在协议保
护下不太可能受IPTV冲击。有投资者担心,如果中央电视台取得IPTV牌照,歌华仍可能
面临很大的威胁。我们认为,不必过于担心,我们的理由基于:
第一,第2张IPTV牌照(电视端)的发放正处于漩涡中,时间难以判断。05年5月上
海文广获得第1张IPTV牌照时,业界(包括我们)普遍预期,央视将很快会获得第2张牌
照。但是,过了半年之多,央视仍未获得牌照。主要的原因在于,上海文广获得牌照后
的一些做法令广电总局颇为不满。上海文广在获牌照不久,立即在黑龙江哈尔滨市进行
了IPTV(互动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