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介绍
经纪事业部信用管理总部
2013年7月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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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概述
二、业务规则
三、业务流程
四、其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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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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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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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方
融出方
标的证券质押
初始交易金额
初始交易
履约管理
购回交易
融入方
融出方
标的证券及孳息解除质押
购回交易金额
对标的证券进行逐日盯市,履约风险控制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分解为初始交易、履约管理和购回交易三个部分,基本原理介绍见左。
期初,融入方与公司(包括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下同)订立交易协议书,并按协议约定将标的证券按照约定价格质押给公司,公司支付对应的初始交易资金。初始交易金额与标的证券市场价值的比值为质押率,体现了标的证券对融入方履约购回的保障程度。
期间,按协议约定融入方定期支付利息,公司对标的证券进行盯市,并采取相应的履约风险控制措施。
期末,融入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购回交易资金,回购对应的标的证券。购回交易金额是尚未偿还本金和应付未付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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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效率高:场内成交,实现快速质押和融资,T日交易,T+1日可取资金;
标的证券广:流通股或限售流通股均可作为标的证券;
准入门槛低:资产要求原则上1000万元,无开户时间要求;采用质押形式,不减少客户股份。
交易安排灵活:交易要素由客户与证券公司场外协商达成,具有充分的灵活性(质押率、期限、购回价格);
转融通
股票质押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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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层面
增强证券行业股权融资的服务范畴,建立券商综合理财服务平台;
增强证券公司在股权质押融资市场的占有率,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融资交易成本;
公司层面
满足客户中长期融资需求,盘活客户股权资产,吸引增量资产;
充分发挥公司在项目资源和资金资源上的优势,重新切分大小非客户资源,有效增加公司的托管市值规模;
增加公司业务收入,获取低风险、稳定收益的资产资源,提高非通道业务的创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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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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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模式示例图
融入方
证券公司
交易所
结算公司
交易协议书,交易委托
交易申报
成交回报
质押登记
签署业务协议
场外协商、场内成交
客户与公司协商确定交易要素后签署协议;
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交易所提交申报;
交易所进行成交确认、结算公司办理资金划付和证券质押;
交易账户
客户使用A股证券账户即可参与交易;交易所资格报备即可。
资金结算
T日成交、T+1日资金到账可取可用;
交易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30至15:00,交易时间允许撤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回购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30至15:30,系统即时确认成交,交易时间不允许撤单。
交易期限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购回交易日由双方约定(若预先确定的购回交易日为非交易日的,实际购回日期为预先确定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购回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延期后累计的购回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