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
根据《宁波市药品检验所招聘简章》,为确保面试工作公正规范,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面试组织
1、建立面试考评委员会。评委会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1人,其他评委6人。
2、主考和评委职责。主考职责:(1)召集评委,明确各自职责范围;(2)统一评分标准;(3)掌握面试时间,向应试者提问;(4)对应试者面试情况进行打分。其他评委职责:主要是对应试者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3、评委会设监督员、计分员、复核员各1人,联络员2人(男、女各1人)。
监督员主要职责:对面试及评分进行监督公证,发现问题应当场纠正。
计分员主要职责:(1)发放、回收、验核评分单;(2)计算汇总评分成绩。
复核员主要职责:(1)复核评分成绩;(2)向评委报告评分结果;(3)负责面试成绩登记汇总。
联络员主要职责:(1)维护现场秩序;(2)联络应试者;(3)告知面试成绩;(4)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面试试题、方法和面试时间
1、面试试题。面试试题由宁波市药检所委托有关专家统一命题,内容包括英语口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2、面试方法。主要采用必答和提问相结合的办法,面试评委可根据需要,向应试者提问。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组成,分值比例为6:4。
3、面试时间。定于2007年9月30日,每个岗位应试人员的具体面试时间根据情况另作安排。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三、面试程序
1、面试前30分钟,应试者应集中在候考室,评委会委托联络员向应试者宣布面试须知,并由应试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由评委会按抽签顺序对应试者逐个进行测评。第一位应试者进入面试室就坐后,联络员将面试题袋交考生检查,确认密封完好后由主考当场启封。应试者拿到试题后,允许思考2—3分钟(允许列提纲),然后连续回答所有问题。主考和评委可视应试者答题情况,在应试者回答完试题后,决定是否提问。
3、每个应试者结束面试后,应将试卷放回桌上,由联络员引导回到休息室等候告知面试成绩。各评委对应试者的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打分时不出现小数点),并在评分单上写明应试者序号、日期和评委姓名后,由计分员收集汇总统计。
4、评分单交给计分员后,评委不得再更改分数。如计分员发现评分单上各项小分相加之和与总分不符时,应立即向主考报告,再由打分的评委更改总分,并在更改处签名。
5、每个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由计分员计算、复核员审核。
为了统一打分标准,在9月30日上午,各评委对前3名应试者的打分可以独立进行平衡、修改,以基本统一个人评分标准。待前3位应试者的评分完毕后,统一交计分员。从第4位应试者开始,每位评委需当场打分,不再进行平衡。
前3位应试者面试结束后到统一安排的休息室(与尚未面试者分离)等候。待这3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计算完成后,由联络员当面告知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