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PO公司盈余管理与社会资本、法律保护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摘要] 本文结合目前我国a股市场ipo公司盈余管理的新动向,将研究的视角转向盈余管理的影响因素——社会资本和法律保护,探讨社会资本和法律保护对ipo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证券市场法律保护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在制约ipo公司盈余管理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替代作用。
[关键词] ipo盈余管理;社会资本;法律保护
1 引言
2010年,我国a股证券市场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根据2011年1月26日证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a股2010年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开募股)融资总额达到4 ,相比2009年的1 879亿元,%。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同时将融资规模推至历史新高,新股估值也水涨船高,使得空前繁荣的一级市场一举刷新了9项纪录。
2010年ipo共计349宗,平均几乎每天有一只新股发行,这种频率是前所未有的。巨额的ipo融资规模体现出一级市场扩容的迅猛,创业板、中小板股票的增多有利于加速市场结构的完善,不过随之而来的ipo盈余管理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有不少公司上市后业绩忽然出现180度大转弯,甚至个别公司主营业务还出现亏损。截至2010年8月30日,在298家已披露半年报次新公司中,有59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下降或亏损,%,其中中小板公司34家,创业板公司22家。
而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10月才开板的创业板俨然成为新股业绩“变脸”的集中营。截至2010年上半年创业板上市公司共有109家,却有22家出现了“变脸”。ipo公司这种“变脸”现象已经对广大投资者和资本市场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对其追根溯源,盈余管理在这一现象当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由于证监会规定的上市条件中,对成长性要求较为严格。例如企业想在创业板上市,必须满足“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两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1 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 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一些公司为了圈钱,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盈余管理,并且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阐述时,强调优势,弱化不利条件。公司上市之后,盈余管理的反向效应开始显现出来。
要实现对ipo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除必要的法律约束之外,社会资本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2 社会资本的内涵及假设的提出
社会资本是个社会学概念,本文主要探讨其经济学含义。llsv(1990)在总结了coleman,putnam和fukuyama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社会资本是指“在一个社会当中人们的合作倾向,也就是说,在社会资本较高的社会里,人们倾向于通过信任与合作来获得社会效率的最大化,而不是相互猜疑、相互算计导致囚徒困境式无效率的结果”。knack和keefer(1995)则进一步强调社会诚信、道德规范和团队精神都属于社会资本的经济学范畴。
putnam(1993)提出诚信、道德规范都属于社会资本的概念范畴。戴亦一等认为社会资本作为法律制度、经济制度这些正式制度之外的一种非正式制度,利用其所包含的信任、社会规范和社会网络等因素,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企业经营者的行为。guiso, sapien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