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目标多元化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徐传谌高元禄庄慧彬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多数国有大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已经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其经营目标的多元化问题,即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之间的矛盾,严重的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市场效率和自身的正常发展,也影响到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多元化目标形成的原因,存在的矛盾,并初步提出了化解和协调多元化目标矛盾的相关政策措施。
关键词:国有企业,多元化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大型国有集团公司治理及评价研究”(批准号:05JJD790080),“985”工程项目东北亚研究与东北振兴创新基地。
作者简介:徐传谌(1953—),男,山东东平人,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理论、产业经济学;高元禄(1967—),男,吉林桦甸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庄慧彬(1979—),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一、引言
国有企业改革至今,其发展方向已经明确,即通过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把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集中,国家把更多的资金、资源集中到少数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通过提高这些国有大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保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和控制力。虽然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改革,在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等方面逐渐规范化,但是其具有的天然国有属性,仍然使其与一般的商业主体不同,追求利润最大化很难成为最大的和唯一的目标。而对于处于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真正由国家控制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它们的经营目标则要复杂得多。因为,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监控的少数大型国有企业,更要从政府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乃至国家利益出发,或多或少承担着某些社会责任,比如国家安全、社会公益,弥补市场缺陷,发展高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民族产业,提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基础条件等。
事实上,世界各国兴办国有企业的目的,就在于国有企业有着私人企业无法替代的社会职能,承担着广泛的社会目标。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有一定规模的国有企业,其行业范围主要集中于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生产具有外部经济性的产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行业,以及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命脉的产业,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供公共服务和外在品。[1]
虽然我国国有企业具有目标多元化的特征,但是,就某一个国有企业而言,具体确立与明晰其目标是保证其有效发展的前提。以往国有企业改革的反复、停顿与挫折,都与国有企业目标模糊不清有一定关系。因此,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今天,深入研究、探讨国有企业目标,进而明确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定位和类型划分,对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无疑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各种矛盾形成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国有企业多元目标之间的矛盾更为复杂,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仍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国有企业多元化目标的相关理论
随着产权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国有企业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而是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