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编辑”概念的再思考
王唯
摘要:作为编辑学最核心的概念,对“编辑”的界定一直处在讨论之中。“编辑”是对编辑活动的抽象,但什么才是编辑活动?以往对编辑概念的定义往往因为现代出版业机制的影响而过于狭窄。概念要涵盖各种编辑活动的广泛而普遍的特征,应该具有开放性。
关键词:编辑学;编辑;主体;客体
“编辑”的概念是编辑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概念。迄今为止,对这个概念的表述有数十种之多,相关的讨论更是丰富。编辑活动的产生历史悠久,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但许多对“编辑”概念的界定往往过于狭窄,缺乏一种开放性。笔者对此有一些浅见,在此求教于方家。
1 “编辑”的多重意义
在中国古代,“编辑”最初指“编”和“辑”两种活动。“编”本来是串联竹简的皮绳,后发展成为用皮绳将许多竹简串联成书的活动。“辑”是收集活动。[1]据考证,编辑一词最早出现于《魏书·李琰传》,其中有“修撰国史……,前后再居史职,无所编辑”的话。古代“编辑”一词的含义包容了很多内容,“既可指文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又可理解为对古籍的校理,还可解释为收集材料整理成书。”[2]在编辑学中,编辑首先是一个理论性的本体论意义上的科学概念。“编辑是对编辑活动的抽象。编辑活动是人们从事的一种社会行动,是一种社会实践,具有一般社会实践所具有的客观现实性,是一种感性的物质活动。”[1]也就是说,编辑这个名词是对作为一种活动的编辑这个动词的抽象。它的具体化,就是指一切编辑活动过程。其次,它还指一种社会分工而形成的职业岗位,这个岗位的工作就是从事编辑活动。再次,它指编辑活动的主体,即编辑者。另外,它在中国还指一种职称。
2 对几种观点的分析
在分析“编辑”概念时,对这些不同的意义进行区分是十分必要的。它决定了什么样的活动在该概念的外延之中,决定了编辑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杨焕章认为:“编辑主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编辑技能从事编辑活动的人,编辑活动从其形式而言,都是策划审理作品的活动,……不具备专业知识和编辑技能的人,无法从事编辑活动,不能成为编辑主体,至少不是名副其实的编辑主体。”又说:“编辑活动自从从编著合一的活动中分化出来成为社会分工中的一项专门的社会活动以后,就一直保有其相对独立的地位,具有独特的社会作用。编辑主体应是从事编辑活动的人。”[1]杨焕章强调了“编辑”作为专门的社会分工的独立性,实际上认为编辑学的
“编辑”是指处于编辑岗位上的编辑活动,而不是一切具有编辑共性的活动。
朱高建区分了编辑主体和编辑过程中的主体、编辑客体和编辑过程中的客体。他指出:“所谓编辑主体,是指前述编辑过程中的编辑阶段的直接处理文稿的责任编辑。我们平常说某人是编辑,这里的编辑一般就是指编辑主体的含义。编辑主体的对象即编辑客体,它是指文稿本身。所谓编辑过程的主体及客体则是从编辑实践是一个开放的过程这个角度来讲的。从前述编辑过程的三个阶段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责任编辑外,还有审稿专家、主编、作者、技术编辑、美术编辑、校对、特约审读人等。由此出发,我认为,编辑过程的主体就是指在一个相对完整的编辑过程中围绕文稿进行的审评和加工整理活动的行为者,它们主要包括上述各种人。其中,责任编辑是整个编辑过程的核心,是编辑主体。”[3]朱高建的观点认为编辑主体只有直接处理文稿的责任编辑,具有唯一性,编辑过程的主体才有多样性。笔者认为,朱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