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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外籍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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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外籍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小玉儿 2013/12/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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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外籍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外籍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聘任与管理,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教外办[1991]462号《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和国家外国专家局[1992]170号《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办法》和《河北省教育系统外籍专业人员管理暂行条例》精神,加强对外籍教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外籍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聘用效益,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公共秩序,发展学院与国际间的交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教的聘任
(一)应聘外教的条件
,愿意合作,业务水平较高,所从事专业符合教学科研实际需要。
,应具有三年以上的教学和科研经历。其中长期文教专家(聘期一个学期以上者)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以及相当的资历。短期邀请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该学术领域有一定造诣。聘请对象为一般语言教师者,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具有一定的语言教学经验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无不良嗜好。
(二)应聘者须提供的材料
有效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出生地、婚姻状况、现工作单位、详细家庭住址、工作经历、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地址;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相关部门或以前工作单位推荐信;近期体检证明复印件,或医院开具的近期健康证明。
(三)聘请外教的程序
。外教聘用要遵循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需聘用外教的系、部和其他单位(以下称聘请单位)在每学期结束前两个月向人事处提交外教需求申请。经人事处批准后,列入外教招聘计划。
。外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应聘外教的考核工作由学校外事办公室会同人事处、聘请单位共同负责。学校外事办公室通过多种渠道,汇集外教信息,并根据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进行聘任初选,列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会同相应资料转聘请单位。聘请单位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自行联系外籍教师人选。
。任教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外教必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受聘方被聘任的起始日期、每周授课时数、应享受的各种待遇;合同中要明确外教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等要求,以及违反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等。合同内容由人事处和聘请单位草拟,外事办公室审核后,由校领导代表学校与外教签订。外教合同期满,
聘请单位应对受聘方做出工作鉴定,经外事办公室审核后存档,如有需要,副本可发给外教本人。
外教合同期满,如工作表现良好、聘请单位需要留用的,可以续聘,但同一外教在我校连续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外教入境前,外事办公室要按时办理聘任批件、外教入境签证单、外国专家确认件,并将相关材料寄外教本人。外教入境后,由外事办负责办理外、为外教办理体检,获得健康证明书。外事办公室负责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证。在外教任期内,外事办公室要及时办理外教居留证延期、出入境签证等相关手续。
二、外教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各级领导要主动做好外教工作,鼓励师生与外教多接触,交朋友,主动关心和解决外教在教学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要求中国师生与外教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