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依法行政、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第二章 司法所人员行为规范第一节 仪态仪表规范第二条 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着装得体。第三条 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胸卡或号牌。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风纪严整,待人礼貌,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第二节 工作职能规范第五条 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依法依规办结各种事项,依法依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第六条 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工作。重点做好对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和农民的普法工作,努力提升全民法制文化素质。第七条 指导、协调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指导各级调委会排查、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参与“大调解”工作,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庭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承担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第九条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第十条 做好本辖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第十一条 参与乡镇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第十二条 完成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第三节从业行为规范第十三条服务人民,甘当公仆。处处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坚持为国建功、为民造福,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十四条热爱司法工作,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公道正派,行为规范,勇于承担责任,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甘于奉献,杜绝不作为行为。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第四节业务行为规范第十五条钻研业务,拓宽知识。要熟悉本职专业知识,力求学深学精。努力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要提高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第十六条学法,懂法,用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第十七条深入实践,提高工作水平。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做到既有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工作的能力,又有综合分析和承担本职岗位全部工作的能力;既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又有较高的文字表达水平,能任本职工作。第十八条快速准确,讲究实效。工作责任心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