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有关政策解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本着“自查从宽、检查从严”的要求,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财务人员要认真对照《实施意见》要求精心组织自查自纠工作,避免侥幸心理,力争把存在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为便于各单位正确理解《实施意见》,确保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实施意见》中有关自查自纠政策解释如下:一、什么是“小金库”,如何认定“小金库”?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将“小金库”定义为: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这次在借鉴以往“小金库”的定义,充分吸取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并广泛征求意见,经研究将“小金库”定义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对比这两个定义,主要在三个方面有差别:一是不突出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二是不区分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预算管理,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三是“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强调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二、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单位账簿是指各单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的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账簿。目前单位主账簿:行政会计账簿或事业会计账簿;单位主账簿所对应的银行账户是零余额账户和基本支出账户(零余额账户不在本次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范围)。单位其他账簿:指根据单位具体会计业务情况设立的账簿。如:基本建设会计账簿、工会会计账簿、食堂会计账簿。基本建设会计账簿按规定要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工程完工后撤销。工会账簿可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也可与行政或事业会计账簿合并使用一个银行账户。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是指单位未按资金性质所对应的账簿和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致使科目核算内容混乱,脱离或者逃避职能部门的监督。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财政违法行为,其性质等同于“小金库”。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旅游;请客、送礼等等。三、“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市政府《实施意见》规定的“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八种:、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小金库”;“小金库”;“小金库”;“小金库”;。从实际情况来看,“小金库”存在形态十分繁杂,具体来说:(一)现金形态。现金形态存放的“小金库”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基本特点是:金额相对于银行存款较小,支配权一般掌握在单位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