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doc

格式:doc   大小:35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doc

上传人:薄荷牛奶 2019/7/9 文件大小:3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1995-12-150:0 【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吉林省计委文号:吉计资字[1995]703号发布日期:1995-12-15执行日期:1996-1-1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方向、范围和原则第三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第四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的下达第五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实施第六章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第七章附则各市、州、县计委(计划局),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为进一步搞好我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完善和规范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我们在调查研究并征求各市、州计委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吉林省计划委员会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进一步做好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管理,发挥预算内投资对整个固定资产投资结构调整的导向作用,保证预算内投资项目按合理工期,高质量、高效益地进行建设,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是指列入省财政预算,由省计委安排、省财政厅负责拨款的投资。它是省级基本建设基金之一,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部分。第二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使用方向、范围和原则      第三条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为全省服务的省属项目,跨地区、跨区域的项目,省与国家补助地方资金的配套项目以及省补助市、县的重点项目。第四条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使用的具体范围,包括水利、农业(畜牧、农机)、林业、气象、农电、能源、交通、邮电、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计划生育、民政、残联、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边境口岸、商粮贸以及公检法司、党政群团等建设项目。第五条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的经营性基金主要用于有经营收益的基本建设项目;非经营性基金主要用于无经营收益以及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第六条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继续贯彻“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和“集中资金,保证重点”的原则。第三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第八条省直各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各部门审核后报省计委;市、州各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由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州计委并报省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各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项目,由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市计委并报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县、市计委平衡后,报市、州计委,同时报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市、州计委将全部项目综合平衡后报省计委,同时抄报省行业主管部门。省计委根据省财政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市、州计委的申请计划及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建议,确定项目,安排计划。第九条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额拨款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提交开工报告,待批准新开工后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总投资在300万元至500万元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后,进行初步设计,批准新开工后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