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析中外立法后评估制度比较研究
论文摘要立法后评估是当前世界各国都已普遍采用并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主要是用于在法律法规实施以后,运用动态的方法来检验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果,从而达到立法的最终目的。近年来,我国各级立法机构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立法后评估这一项制度。其中,通过研究国外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是较为有效和相对简单的方法。本文通过分析比较我国与国外的差异,借鉴、吸收国外的优秀、先进的部分,弥补我国目前在立法后评估制度方面所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而最终建立和完善我国立法后评估制度,提高我国的立法质量,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进步和完善。
论文关键词立法评估制度法的实施
一、立法后评估的概念及我国立法后评估概况
(一)立法后评估概念
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的立法部门逐步开展了“立法向后看的法律评估”工作。所谓的“立法向后看的法律评估”工作主要是指地方立法部门对自己制定的一项或几项立法进行跟踪调查,看所制定的法律是否达到当时制定该法时所预期达到的目标。虽然这项制度对我国来说是比较新鲜的制度,但对于国外法律制度发达的国家来说,这早已不是新鲜的制度。通过对法律的实施、实效、效果和效益的比较、评估,能够比较全面的、系统的把握法律法规实际运行的状况,为以后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提供客观依据,寻求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本文通过研究国外立法后评估的实践经验来总结出我国在这一方面应当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以此来促进和推广立法后评估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广泛建立。
首先,针对“立法后评估”这一概念进行相应的阐述。在我国,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学者认为:“立法后评估豍就是要求立法机关在制定完法律法规后,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研究,掌握法律法规实施后的效果,及时发现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能够改善问题,提高立法效果。”
(二)我国立法后评估概况
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的步伐,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如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法律体系就成为今后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目前,我国关于立法后评估该如何开展尚处于摸索阶段,但已有一些地方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例如山东、云南、重庆、北京、上海、甘肃、大连等省市先后开展了立法后评估。自2006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先后启动了15个评估项目,受到广泛的关注,在立法后评估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为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我国立法后评估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立法后评估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目前全国各个地方开展的工作情况来看,大家都是各自进行相关工作,并没有统一的一个制度来进行规范。因此,即便地方上积极开展该项工作,但是由于整体上没有统一的制度规范,从而导致立法后评估的效果不够明显。
,没有经费的保证,立法后评估工作很难以开展,缺乏应有的效果。每一项工作的开展背后都有大量经费的保证。只有足够的经费才能保证立法后评估工作在各个环节都能有序、及时的进行,保证评估质量,提高评估效率。
,相比较于当前国外立法后评估在理论与实践上的日趋成熟与完善,由于我国政府并未足够的重视该制度,在立法方面也未有专门的规定,导致我国法学界对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重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