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年对县直部门和乡镇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2016年对县直部门和乡镇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年终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每周完成普通信息上报任务的得2分,每月完成调研信息任务的得4分;迟报、漏报、瞒报或误报、谎报紧急信息1次扣10分。上报的信息被县委办信息收报管理中心采用编发《XX信息参阅》的信息,每条加2分;被县委领导批示或签字批转的信息每条加10分;被市委办以上党委系统采用或XX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加10分;统计计算时间从2016年2月20日起到2016年月31日止。考核情况实行月通报、季评比,考核结果计入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实绩考核总分。二、纳入县实绩考核办考核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是: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人武部、XX管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县委办(机要局)、政府办、团县委、总工会、编委办、离退局(老年大学)、妇联、党校、残联、文联、报社、工商联、机关党委、科协、县志(党史)研究室、林业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发展改革局、农牧局、房产局、扶贫办、水利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供销社、烟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广局、民政局、统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档案局、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城市规划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司法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工商局、烟草专卖局、地税局、国税局、气象局、电力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农村信合联社、公路管理段、邮政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威中、二中、三中、四中、职中、XX实验三中、县人民医院、商务与投资促进局、科技办、政务中心、水保办、合医办、保健院、铁建办、卫生监督所、农业区划中心、疾控中心、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银监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人行、农发行、工行、建行、农行、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险公司、人险公司、电信公司、生态办、打非办、整治办、商务与粮食局、旅游局、校安办、城推办、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办公室及35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