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摘要:自爱,是美德伦理学的一个源发性、根源性范畴,因而表达着人的一种最重要的基础美德。中、西方有其不同的自爱观念。自爱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但主要是两方面即爱肉体物质的自我和精神道德的自我。自知自主是自爱的基础、自卫自尊是对自爱的维护,自立自强是自爱的行动,自超、自善是自爱的目标。而自控、自由才是自爱实现的舵手、航向以及所要达到的境界。如何在道德生活中激发、追求、实践、保护人的自爱心理品质,是美德伦理学和道德教化所要着力研究的问题。人的道德进步的起点和动力源于人的自爱心,因此,人啊,要自爱!
关键词:自爱美德
自爱,是美德伦理学的一个源发性、根源性范畴,因而表达着人的一种最重要的基础美德。自爱显然是人爱自己的感情和意识,它确实不是仁爱爱人甚至是博爱的普遍的爱。因此自爱纯粹是一个美德伦理学范畴而不是表达人际关系、社会秩序合理性的规范伦理学范畴。
自爱从伦理学含义上来说是指人在道德生活中对自己的存在、利益、权利,主体性、价值、人格、尊严的尊重、维护、自豪和荣誉感。它体现着一种自我维护、自我管理精神,个体责任感意识和自我定向和控制能力。这是一种来自于个体自身的道德生活的积极性的源泉,它是推动人们自强自立、有所作为、取得成就、创造价值的动力,也是推动人们自觉进行道德修养、实现人在道德上的自我完善的动力,对人的道德生活和社会生活来说发挥着主体的积极能动作用。因此罗尔斯说:“自尊是一个基本的善。没有自尊,那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去做的,或者即便有些事值得去做,我们也缺乏追求它们的意志。那样,所有的欲望和活动就会变得虚无缥缈,我们就会陷入冷漠和犬儒主义。”[i]因此当代美德伦理学研究首先应研究自爱这种源发性的人的美德和范畴。
一
首先让我们对自爱这种美德和范畴做一点历史考察并进一步厘清其含义也许是必要的。自爱,爱自己的什么呢?因为人是一个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因此爱自己主要就包含爱肉体生命和精神自我两个方面。前一方面就是生命自保或按我国古代的概念就是“贵生”,后一方面也就是对自我精神生命如人格独立价值和尊严的维护、热爱和追求,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人的自尊心。这样说来生命自保和自尊心是自爱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表现。但一般来说,贵生或生命自保往往被看成是个人存在的一个生活事实问题,不是价值问题,因此说自爱这个范畴往往主要是从精神上强调的“自尊自爱”。
在中国古代,贵生的思想是非常丰富的,老庄讲求“长生久视”,强调道法自然,自由、逍遥,强调个体精神的自由和超脱,这实际上是一种精神上的自爱。杨朱则宣扬“贵生为己”,甚至“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我们往往从人己关系的角度把这种思想解释成利己主义,实际上这只是一种贵生思想,也就是说爱自己的肉体生命那怕是拔一根毛发而有利于天下那也是不值得做的,这是一种极端的贵生思想。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生”是一个既自然又神圣的概念。《尚书》云:“正德利用厚生。”《易》更谓:“天地之大德曰生。”当然,“生”之所以为“天地之大德”,既在于它“生”出了物,更在于它“生”出了人。人“生”首先指人这个“优越”的生命的存活,而人爱护和促使自己的生命是当然之理。孔子重“生”而不究“死”,他关注的始终是现实的人生。孟子承认“生”“我所欲也”,且谓“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
”(《孟子·尽心上》)荀子更谓:“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