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木兰乡圩镇管理办法
木兰乡圩镇管理办法
第一章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繁荣,圩镇的范围不断扩大,圩镇的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为加强圩镇管理,进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把圩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管理有序、社会和谐的文明圩镇,根据国务院《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木兰圩镇管理。圩镇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积极维护市容美观和环境整洁,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环境卫生管理监察人员依法履行公务。
第二条:设立木兰乡圩镇办公室,负责维护圩镇范围内的管理秩序。
圩镇办的职责是:
1、负责维护好圩镇的正常秩序,制止规划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挂、禽畜放养、乱占道等现象的发生。
2、负责管理好圩镇范围内的公共实施、公共财物等。
3、负责监控规划区内的建筑动态和拆除违章建筑。
4、主管环卫所工作。
5、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行使处罚权力和收取相关管理费。
6、协助调解居民纠纷和维护圩镇治安。
7、负责开展好圩镇居民讲卫生、讲文明、讲秩序、讲公德、讲诚信的五讲活动。
8、协助乡规划所搞好圩镇公共实施建设。
9、负责向乡政府及时反映居民对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0、根据市场需要发展,负责市场的布局调整和摊位管理。
圩镇办成员由乡政府相关站办所组成,公安、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应依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协调配合,共同管理好圩镇事务。
第二章
(一)环境卫生管理
圩镇主要道路、公共垃圾池,由环卫所负责清扫保洁,小街小巷门口卫生由各门店和住户负责清扫。
1、对沿街门店单位和住户,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在门前规定范围内搞好美化、绿化、净化。
2、圩镇内的单位、住户的生活垃圾,应按指定的地点放置,禁止任何摊位和门店乱倒乱扔垃圾。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乱拉乱挂,乱写乱贴。
4、乡主干道路(木兰路、湖滨西路所住居民一律座店经营,不得停放机动车辆)。
(二)环卫费的征收
根据XX省物价局经营服务性许可收费、XX县物价局制发的服务性收费有关项目和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实行人民圩镇人民管理及卫生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向圩镇机关单位、店面住户、个体工商户、流动摊点收取圩镇卫生管理费,征收标准如下:
1、居民住户每月2元;
2、乡直单位每月10-25元/月,具体标准见文件
3、经营店面的住户每月5元;
4、街道摆摊者,每次1元/圩日;
5、饭店、酒家、洗车店、超市每月8元;
6、肉类市场每日每头1元。
(三)罚则
1、在街道、街边、墙角、河道乱倒垃圾、排放污水、堆积污泥的罚款50 100元。
2、旧房拆除以及拆灶、开门、开窗等所产生的废旧材料(墙泥)一律自行搬走,新建房屋竣工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自行彻底清理,严禁堆放在门口或者街道上,违者罚款100-200元。
3、经营废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严禁露天堆放有可能产生恶性气味污染环境,危害人们健康的废品,违者罚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