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
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
为规范区委全委会工作,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区委全委会在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全区党组织的领导机关,对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其职责是: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
(二)对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听取和审议区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四)决定召开区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
(五)选举区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通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区纪委常委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按照《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人选表决办法(试行)》执行。
(七)讨论决定区委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受理区党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属于全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提议或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向区党代表大会代表通报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及党内其他重要情况。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
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有关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三、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指示、决议、决定,定期不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支持下级党组织在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下级党组织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多听取基层意见并向其通报情况。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区委全委会职责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区委全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进行充分酝酿,保证其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区委全委会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勇于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集体作出的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改变,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个人可以保留不同意见,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