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县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全县2016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各乡(镇),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县直单位,专业招商小分队(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1、乡镇及县直单位公共考评内容150分,具体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2、乡镇及县直单位个性考评内容850分,具体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3、专业招商小分队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4。三、考评办法 1、实行分类考评设奖,分为主攻引进内资类、主攻利用外资及服务外贸进出口类、专业招商小分队类,标准分均为1000分。 2、实行平时考核、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取查验资料与实地踏看的方式进行考核。四、考评标准 1、主攻利用外资及服务外贸进出口类考核认定标准(1)主攻利用外资认定细则①签约外资的认定必须是当前新引进且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外资企业,以注册资本外方出资额为准。②完成实际进资任务的认定以市商务局认定的数据为准。③引进外贸公司不能顶抵外资任务。(2)服务外贸进出口认定细则①外贸出口经营者备案登记认定必须是当年在市商务局新办理登记手续的企业。②进出口业绩的认定以XX海关及市商务局认定数据为准。 2、主攻引进内资类考核认定标准(1)。(2)内资项目认定细则①必须是按《招商引资工作规程》、《关于强化服务加快项目落户的若干意见》申报、洽谈并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认定的2016年新引进项目,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可认定实际进资; ②县直单位引进项目工商营业执照必须注册为企业法人方可认定,乡(镇)引进项目可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可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③所引进的项目原则上必须是工业项目。工业项目的认定必须是年终核查认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进资达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查验投资合同原件、土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及相关有效票据,并由核查组实地踏看认定实际进资; ④三产项目的认定必须是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且年终核查认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进资达600万元以上的项目,查验投资合同原件、土地证及房产证复印件、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及相关有效票据,
并由核查组实地踏看认定实际进资,然后按固定资产实际进资额 2 折算成工业项目考核。⑤农业项目的认定必须是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且年终核查认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进资达900万元以上的项目,查验投资合同原件,客商与当地农户签订的土地或山地租赁合同原件,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及相关有效票据等,实地踏看认定实际进资,然后按固定资产实际进资额 3 折算成工业项目考核。⑥工程项目(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购销合同、希望工程、房地产、小水电、小煤矿、超市、商店营销、竹木加工、砖厂、沙场、石场、餐饮行业、捐赠等项目不列入招商项目核定进资。⑦所有内资项目原则上都不能两个或多个单位分享,特大项目确需分享必须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3、专业招商小分队的项目进资认定细则详见《专业招商小分队管理办法》(石招商组字1号)。五、奖惩办法(一)奖励 1、根据考评综合得分,评定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得分达800分以上(含800分)的为先进单位,得分达600分以上(含600分)800分以下的为达标单位,6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 2、根据工作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