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全县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方案
根据全县 138 工作目标思路,为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浓厚干事创业氛围,狠抓工作落实,群策群力,争先创优,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对乡(镇)县直、驻县单位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现提出如下综合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有关要求,依照凡是可以撤消的项目坚决撤消,凡是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合并的原则,只对我县进入 138 工作目标中的项目进行目标考核,对其他工作不再进行评比达标表彰,重点加快全县 138 工作目标进度,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考评内容进入全县 138 工作目标的项目,即:项目开发与争资争项、新农村建设、十大体系建设、强攻工业与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与管理、旅游开发和搞活现代服务业、和谐平安创建(含信访维稳工作)党的建设(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增加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继续保留烟叶生产、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生态建设考评。其他工作不再进行评比表彰,但可视需要实行目标管理,达标的不进行评先奖励,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整改或一票否决,县委、县政府也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调度,并及时下发督查通报。三、考评办法 1、考评分为:综合考评执行单位、单项考评执行单位、被考评单位三类综合考评执行单位:县委办、政府办、纪检(效能办)人大办、政协办。单项考评执行单位:发改委、农工部、体系办、经贸委、招商局、建委办、政法委、信访局、组织部、计生委、烟草局、安监局、林业局。被考评单位:除前两类单位之外的所有单位(含乡镇)。 2、考评办法(1)综合考评执行单位牵头负责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调度、综合协调和年终考评。(2)单项考评执行单位负责考评内容中明确的重点工作的平时考核、考评和登记(重点项目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搞活现代服务业涉及面广由一类单位负责),自己不参与所牵头工作的评比(包括先进个人也不能评自己),但同样要参与任务分配,同时参与其它重点工作和综合先进的考核评比。(3)被考评单位参与单项重
点工作和综合先进的评比。(4)乡镇综合考评办法:各项考评工作得分与所占比例的乘积之和为综合考评得分。各项工作在综合考评占总分中的比例为:新农村建设180 、招商引资100 、和谐平安创建(含信访维稳)100 、计划生育100 、安全生产100 、党的建设(含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活动)100 、烟叶生产80 、生态建设80 、十大体系建设80 、机关效能建设80 。(5)县直单位综合考评办法:各项工作考评得分乘以所占比例的得分之和再除以考评项目个数的结果为综合考评得分。各项工作在综合考评占总分中的比例为:争资争项180%、招商引资180%、十大体系建设80%、新农村建设80%、和谐平安创建(含信访维稳)80%、党的建设(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80%、机关效能建设80%、计划生育80%、安全生产80%、生态建设80%。(6)所有单项工作考评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起草(其中重点项目建设由政府办负责起草,机关效能建设由效能办负责起草、搞活现代服务业由发改委负责起草),以县委、县政府名义统一下发,由县委办、县政府办牵头,会同县纪委、人大办、政协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