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40例倒地致颅脑损伤尸检分析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作者:黄强刘晓章海山孙忠国
【关键词】颅脑损伤
倒地致颅脑损伤是法医检验中常见的损伤,有时较为复杂,涉及案件性质的判断,影响刑事责任问题。因而对于倒地伤的认识早己引起法医界的重视[1,2]。但实际办案中仍常为此发生争议。现就实践所做40例倒地致颅脑损伤的尸检分析,讨论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从近15年怀安县公安局尸检材料中选出倒地致脑损伤死亡的40例,这些案件均经过法医解剖及详细损伤检验,经过抢救的均有医院病史记录。
11 一般资料40例中男性35例,女性5例;年龄25~65岁,平均45岁。
12 跌倒原因40例中32例是被拳掌打倒或推倒,占80%。另5例是交通工具碰倒,3例是意外跌倒。
13 死亡经过
131 6例受伤后迅即死亡,34例存活一段时间平均为2564h。
132 25例当即昏迷,其中4例出现中间清醒期,然后再次昏迷死亡。15例开始无昏迷,其中7例由于神经系统检查无特殊,被误诊和救治不当,而后突然出现意识障碍或反射消失。
14 损伤
141 头皮:本文40例中35例枕部着地,5例颞顶部着地,均有头皮损伤。15例为挫裂创;5例有头皮擦伤,其余20例见头皮出血;8例为头皮血肿,6例头皮下出血,6例有帽状腱膜下出血。
142 肢体:40例中仅9例在肢体、肩背部的突出部位有碰擦损伤,占225%。
143 颅骨:共有32例发生颅骨骨折,占80%,骨折均呈浅形,多表现为从着力点开始到同侧颞、顶骨;或向下到颅底,在枕骨大孔案经过或止于枕骨大孔。颅骨骨折中9的出现单纯的颅前窝(眶板)骨折(占391%)。
144 脑及脑膜:呈对冲性脑损伤的35例(875%),主要在额颞叶,特别是两侧的额颞极和前端脑底部,脑挫、出血,甚至挫碎、血肿、伴有蛛网膜下出血。4例在碰撞处出现冲击伤。有22例出现硬膜下出血(55%)
15 死亡原因40例的直接死因:8例为脑干损伤;32例为挫伤出血继发脑水肿,其中小脑扁桃体疝形成8例。
2 讨论
例地损伤是相当常见的,造成严重颅脑损伤乃至死亡并不少见。而以枕部着地最多。在着地时对人体颅脑的冲动击力造成的损伤可相当严重,也有一定特点。
21 倒地致颅脑损伤为减速运动形式,脑损伤在这种方式下多呈对冲性,特别是枕部撞击时更是如此,因此,典型的严重的对冲性脑损伤可作为分析认定跌倒形成的重要参考。
22 倒地时,头皮常发生损伤。这种损伤对于确定着力点极为重要,但由于致伤物和接触面大,加上头皮有头发被覆,头皮损伤未见有表皮剥脱和挫裂创,损伤往往可不显著,检验不全面则很易漏过。本文认为:有头部受伤史的,解剖时应剃去头发。许多头皮出血、头皮下出血甚至血肿,只有这样才能被发现,同时值得提出的是帽状腱膜下出血一定要注意鉴别是否有可能骨折后出血扩散至帽状腱膜下,非该处直接暴力所致。
23 从本文材料中看到,倒地损伤到死亡多数经过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内,症状、体征可不典型或不出现,这与脑损伤呈对冲性,主要分布在额、颞叶有关。因这些部位不直接引起运动、感觉或反射的改变而易被忽视。有些是由于临床检查不严格、不正规,过分依赖仪器检查而失去时机。由此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