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超声技术在产前诊断胎儿疾病中的应用
【关键词】产前诊断; 超声检查; 围产医学; 优生优育; 胎儿畸形
编者按:我校医学“精品讲座”已举行了近百场,对医学科技进步和学术交流,对扩大我校对外影响起到积极作用。今天在学校附属医院开展的《临床精品》系列活动是展示临床工作者精湛技艺和良好风貌,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我校创建一流医学院校步伐的重要举措。这一系列活动可以荟萃临床精英,凝聚百家专长,倡导学术立院,关注临床医学发展,促进医学科技进步。本刊将在过去取得优秀成绩的基础上,以崭新的面貌适应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刊载《临床精品》系列活动中的相关学术论文,希望全校医务工作者积极撰写文稿,为临床医学科技进步展示自己的医学才华。
0 引言
1958年,Ian Donald将超声应用于产科,使人类第一次有可能通过无创的方法直接获得胎儿及其生存环境的相关信息,成为现代医学的一个重要里程碑[1]. 迄今为止,超声技术应用于产科观察胎儿并诊断胎儿疾病已有30余年的历史,已成为产科不可缺少的影像诊断工具,对人类优生学和围产保健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超声技术的不断发展,高频探头、彩色常规和能量多普勒图像、三维、四维超声的出现以及轻便化、低成本超声仪器的发展,使超声在产科方面得到了空前广泛的应用. 超声诊断不仅可以用来显示正常胎儿的形态结构,实时地观察到胎儿在宫内的运动、行为以及血流动力学变化,而且还能对胎儿的主要形态结构畸形进行筛查. 进入21世纪以来,超声诊断技术在产科诊疗中的作用更是可圈可点,值得从事妇产科专业的同道们关注.
1 产前超声检查的对象
已有证据表明,孕妇存在某种危险因素或临床症状、体征时,有选择或有适应证的超声检查能够改善母体和胎儿的预后[2]. 我国妇女在一次妊娠中一般会被建议进行至少3次超声检查. 第1次胎儿全身系统的超声检查多在妊娠的18~22 wk;第2次超声检查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是在妊娠的32~34 wk;第3次超声检查是在妊娠的38~39 wk. 而具有下列情况的高危妊娠孕妇如在妊娠期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随时进行产前超声检查: ①双胎或多胎妊娠;②孕妇有先心病、糖尿病、结缔组织疾病等既往病史;妊娠前3 mo内发生过感染性疾病,35岁以上高龄孕妇,羊水过多或过少,有异常妊娠史者;③实验室检查有阳性发现者,如甲胎蛋白升高或降低等;④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心律异常、胎儿水肿、胎动减少及脑积水等畸形;⑤父母亲有遗传性疾病或家族遗传史者;⑥既往妊娠有结构畸形胎儿出生者;⑦有明显致畸因素者;⑧可疑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者或胎儿死亡者;⑨可疑羊水、胎盘与脐带异常者;⑩盆腔有肿物者.
2 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
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产科超声检查规范和原则. 美国将产科超声检查分为常规超声检查和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超声检查(targeted imaging for fetal anomalies,TIFFA). 近年,美国放射学会、美国超声医学会、美国妇
产科医师学会已联合发布了产科超声检查操作指南,明确将产科超声检查分为早孕期超声检查、中晚孕期常规标准(standard)超声检查、有限(limited)超声检查及怀疑有胎儿畸形时的专门(specialized)超声检查等4种[3],推荐了超声检查标准以利于“最大限度地检出胎儿异常”[4]. 我国卫生部已出台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对产前超声检查进行规范管理[5],根据观察内容的不同,将产前超声检查分为常规超声检查、系统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及针对性超声检查.
一般产科超声检查
主要对胎儿进行大致的生长发育评估, 检查内容包括孕龄(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心脏搏动、胎先露、胎儿数目,胎盘位置及羊水情况等. 这一层次的超声检查不以检测胎儿畸形为目的,但对产科临床仍能提供一些有意义的诊断信息.
常规产科超声检查
该检查除要求完成一般产科超声检查的内容外,还应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如颅内某些重要结构、四腔心切面、腹腔内的肝、胃、肾等脏器的观察,并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粗略的筛查等. 国家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中规定于妊娠18~24 wk应诊断的致死性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的脑膨出、严重的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和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
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此种检查要求较高,对超声医师、仪器设备、检查所需的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时产妇孕周大小等均有严格要求,对胎儿解剖结构检查得更为细致详尽.
针对性超声检查
包括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此种检查通常要在前三种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针对某一特殊要求或目的进行详细检查. 附加观察内容包括:①颅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