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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对子”现状和发展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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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对子”现状和发展的思考.doc

上传人:书犹药也 2019/9/11 文件大小:2.64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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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对子”现状和发展的思考.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对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对子”现状和发展的思考李小彤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花地街司法所林志伟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司法所与律师所通过“结对子”整合资源,如何做到取其所长,补其所短,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一、“结对子”的合作基础及现有模式(一)司法所、律师所的法律特征决定了双方有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担负着普法宣传、人民调解、街道法律顾问等行政职能,律师所则是依靠法律专业知识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从而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自负盈亏的法人机构。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时代主题给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部门,司法所人员需要适应时代的发展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而律师事务所作为集合法律专业人才、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也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通过“所所结对子”,可以引导更多律师加入维稳工作的行列,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新力军。双方“结对子”就提供了一个平台,让这两个原本在不同领域的“法律人”连在一起,为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这个的法律理念而共同努力。(二)、现有“结对子”的模式:笔者对广州市现有的“所所结对”进行了粗略地调查,目前广州市“结对子”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1、“轮流坐班制”:律师所指定若干名律师轮流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到岗,每个律师负责自己值班当日的所有工作。2、“长期驻人制”:律师所安排一名非律师长期驻街协助处理各项法律事务,遇紧急情况或本人能力无法处理,由律师所再派律师具体处理。3、“定期到场制”:律师所定期派一名工作人员定期联络街司法所和街道的相关部门,与街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同时委派若干名律师根据辖区情况分工负责联络各社区居委会,不定期到各社区居委会内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二、花地街实施“结对子”的效果及数据统计分析(一)花地街实施“结对子”基本情况:花地街司法所与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2007年7月签订合作协议,该律师所从2007年7月23日开始正式在街设立咨询服务点,通过委派三名执业律师每星期一、三、五轮流值班的方式,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街的法律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为街的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二)花地街实施“结对子”的效果。花地街实施“结对子”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已初步显示其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作用:1、及时报告纠纷,协助化解矛盾。一是及时报告纠纷苗头。在“结对子”的共识下,驻街律师在平时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或隐患,第一时间报告给街司法所,街司法所根据情况及时介入或指导律师通过专业的指引,及时、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协助化解矛盾,对一些存在较复杂法律关系的群体性纠纷,街司法所安排驻街律师参与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街司法所一起处理群体性事件。2、耐心答疑解难,参与普法宣传。在街司法所的安排下,驻街律师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街的普法宣传,一是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二是参与街司法所组织的普法教育活动。三是提供并参与普法宣传资料编写和制作,在制作法制宣传单或宣传栏的过程中,驻街律师提供素材。3、充当参谋助理,服务经济建设。一是充当参谋助理,街道在遇到法律疑难问题时,驻街律师协助街司法所为街道出谋划策,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意见。二是为街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