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2009年10月28日 00:00 浏览数(402) 编辑:龚创
    中国—东盟自贸区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FORM-E),是根据《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成员方应将其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政府机构名称及地址通知所有其他成员方,并提供该政府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在我国,检验检疫机构是唯一有权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的签证机构。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 年9 月将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机构使用的签名式样及印章印模向东盟各国进行了备案。
    一、申领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其产品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领FORM-E证书:
    (1) 货物出口到东盟任一成员国;
    (2) 必须是在目的国可享受关税减让的货物;
    (3) 货物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和签证核查程序。
    二、申领流程
    1. 注册登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货物发货人(以下称申请人)在申领原产地证书前,应预先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
    (2) 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复印件;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 产品成本明细单;
    (6) 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签证机构经审核、调查,对符合申请签发FORM-E 原产地证书条件的货物予以注册登记。
    2. 证书的申请 
 
    申请人应于货物出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FORM-E 证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1)原产地证书申请书;
    (2)填制正确的原产地证书;
    (3)出口货物商业发票副本;
    (4)对含有非原产成份或签证机构认为需核实原产地真实性的货物,申请人还应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后发证书需提交报关单、提单或运单,
    (6)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自 2007 年8 月1 日起,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实施新的原产地业务管理系统。申请人只要在自己的电脑上安装原产地证电子申报软件,就可以在网上申请FORM-E 证书,签证机构在网上审证,对需要原产地调查的产品进行实地调查。产品通过审核的,签证机构向企业发送正确回执,申请人即可自行打印原产地证书。申请人持缮制完毕的FORM-E 证书及有关文件到签证机构签字、盖章。为方便申请人,签证机构在系统中开设了异地申领原产地证书的功能,企业可以在注册地以外的签证点申领FORM-E证书。
   
    (1)后发证书的申领在特殊情况下,如由非主观故意的差错、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没有在货物出口时或出口后立即签发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补发。申请人申请补发证书时,应提交报关单、提单或运单,由签证机构在证书第12 栏加盖“补发”章(ISSUED RETROACTIVELY) 
    (2)更改证书的申领申请人